







关于积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784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1〕161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积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5-2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等部门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和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厅函政法〔2011〕151号)要求,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为落实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采用网上答题的形式。
二、活动安排
请登陆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参加竞赛。
竞赛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证抽奖等方式,确定、公布获奖个人名单;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公布优秀组织单位奖名单;根据奖项设置,为获奖者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开展的一次重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2011年“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参赛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广泛发动。在广泛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竞赛的基础上,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执法单位要重点组织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竞赛;陕交职院、技术学院要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竞赛。要通过参与竞赛,进一步调动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
请各单位将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情况报厅法规处。
联系电话:029-88869027 联系人:熊晓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