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2162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2〕36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5-1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西咸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现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11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紧紧围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收费站点设置、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和禁止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等重点工作,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坚持各项民主评议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级单位明察暗访全年不得少于两次,市(区)、县(区)级单位明察暗访全年不得少于四次。严肃责任追究,对反复发生或者发生严重公路“三乱”的地区和单位要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单位领导责任,确保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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