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ZDDBG19722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10-0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务院转发三部委《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在招标投标中遏制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要求,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行为,减少人为因素,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选择优秀施工企业。省厅在总结我省高速公路招标投标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招标方法,请各单位在今后招标投标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合理划分标段 ,提高竞争力
依据国家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划分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招标类别、组别和标段:
1、工程类别:主体工程一般划分为路基桥隧、桥梁、隧道、路面等类别;附属工程一般划分为房建、装修、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类别。
2、组别标段:招标人应认真研究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主要工程数量等内容,合理划分组别和标段,尽量将同一组别中各标段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和投资大小划分基本一致。每个组别宜设置3至5个标段,若不足3个标段则经省厅同意后可按标段进行招标。
3、标段规模:为提高招标竞争力,便于推行施工标准化,鼓励施工企业加大投入,高速公路推行大标段招标,主体工程标段投资平原微丘区一般为6至10亿元,山岭重丘区一般为4至8亿元。
4、特殊工程:高墩大跨连续刚构桥、5公里以上特长隧道、3公里以上六车道隧道或地质特别复杂隧道,或我省尚未采用的新型、特殊结构,或控制性工程试验段等,经省厅同意后可按标段进行招标。
二、按类资格预审,严把入围关
采用“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严格资格预审是决定整个招标成败的关键。招标人要合理设置资格预审审查条件,选择实力强、信誉优的申请人入围,坚决将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排除在外,保证任意一个投标人中标后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1、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类别组别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拟投入主要人员、类似施工经验、履约信誉、财务能力、初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标准化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由招标人按照同一组别各标段工程量、工期等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将主要施工及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重要工艺要求以及施工标准化要求等作为强制性条件,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要求履约,其申请文件将直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中标人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在进场后报招标人审批。
2、资格预审通过家数:主体工程一个组别平均每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得少于15家;房建、装修、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施工企业数量较多的附属工程,一个组别平均每个标段通过数量不得少于20家;钢结构收费大棚、消防等施工企业数量较少的附属工程,一个组别平均每个标段通过数量不得少于10家。为保证足够的投标人进入随机组合开标,招标人在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时,应尽量高于以上最低要求。
3、同一类别中组别数量较多时,可给予信用评价良好的施工企业多个组别的投标机会;同一类别中有多个组别时,若申请人同意调整组别,可以将申请人从数量较多的组别调整到数量较少的组别。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其在同一组别中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得大于该组的标段数量。
三、随机组合开标,遏制围标串标
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特殊工程经省厅同意后可按照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要同时编制本组别中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时,以将所有投标人平均分配到每个标段为原则,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及评审,未抽取标段的报价文件不予开标并当场退还投标人。随机抽取标段方法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递交同一组别内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双信封,信封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标的类别组别;信封2分别写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组别中的各标段编号),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作为号码球编号(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第二步,开标现场由省厅和项目法人两级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部门和投标人代表现场检查摇号机,准备摇号抽取标段;
第三步,公布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名单;
第四步,将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号码球先行取出,将其余投标人的号码球放入透明摇号箱,摇号将各投标人的号码球随机分配到所有标段;
第五步,以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号码球序号为先后顺序(按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个投标人逐个摇号确定其所投标段,若摇号后与其他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出现在同一个标段,则重新摇号直到不在同一个标段为止;
第六步,所有投标人在随机组合抽取标段记录上签字确认抽取结果,其余未抽取标段的投标报价文件不予开标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四、科学设置限价,引导合理报价
1、限价设置:招标项目基于施工图设计编制的标段预算价之和不得高于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相应费用。各标段的最高限价由招标人依据施工图设计预算情况确定,主体工程最高限价取值范围一般在标段预算价的85%至90%,附属工程最高限价取值范围一般在标段预算的80%至90%。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标段最高限价,或以补遗书形式提前告知投标人。
2、K值设置:在最高限价经K值修正后保证不超过标段预算价91%的前提下,K值取值范围为0.99、0.995、1、1.005、1.01共5个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计算:为防止部分投标人串通报价或恶意低价抢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可以采用均方差公式剔除偏离较大投标报价,也可以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数量多少,采取去掉一个或多个最高或最低报价方式剔除偏离较大的报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并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
五、多种举措并重,加强招标监管
1、招标方案审查:为保证“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取得预期效果,省厅将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标工作的监管,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前应先编制招标方案,说明项目类别、组别和标段划分情况、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经省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招标工作。
2、保证金收取:为防止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况发生,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资格预审阶段每申请一个组别收取2%的保证金(保证金具体金额按照一个组别中所有标段预算价之和的平均值计算)。
3、重新招标条件:为防止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以放弃投标等方式进行围标串标,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中载明,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最低要求,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不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导致少于最低家数要求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出现通过资格预审后放弃投标、不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等情况的投标人,将按照失信投标行为予以处罚,1年内出现1次上述情况的,其投标行为扣减10分,出现2次的直接列入C级信用等级,出现3次的直接列入D级信用等级,限制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4、网上公示业绩:为督促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诚实守信,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应当在招标人网站上公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网上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和省交通运输厅举报,举报应当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查实存在填报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按照失信投标行为予以处罚。
5、施工分包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明确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技术复杂和质量安全要求高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未写入资格预审文件的专项工程投标人不得分包。
6、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为激励施工企业诚信履约,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招标给予信用评价为AA级的施工企业在同一类别多个组别的投标机会。资格预审和报价评审时,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对信用评价AA和A级的施工企业给予加分(AA级资格预审评分时加5分,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时加0.05至0.15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加0.15~1分,最多有3次评标加分机会,满3次后不再享受加分;A级加分值应低于AA级,最多有2次评标加分机会,满2次后不再享受加分),B级不加分不减分,C级扣减1~2分,D级限制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招标人应按照本文中分值范围确定具体的评标加分值或扣分值,省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1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2〕564号)文件中加分值停止使用。
7、特殊工程招标:特殊工程按标段招标时,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参加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并在开标现场签署投标人未借用资质投标承诺书。
8、招标投标监督:省厅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不参与、不干预应由招标人确定的事项。评标专家依法获取劳动报酬,评标专家咨询费按照其他省份平均水平,一般不高于1000元/天,监督及工作人员加班费一般不高于100元/天。
BOT、BT等招商引资工程、应急抢险工程、以及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利用外资项目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本意见执行。
请各单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厅高管处反馈。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省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指导意见》(陕交发〔2007〕41号)废止。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