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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包茂高速黄陵至延安段等22个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9723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包茂高速黄陵至延安段等22个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2-2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关于调整包茂高速黄陵至延安段等22个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委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和《关于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185号)要求,切实规范我省公路收费行为。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包茂高速延安至安塞段等22个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年限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费年限调整范围
调整收费年限的主要包括下列22个项目:
(一)高速集团:包茂高速黄陵至延安段、包茂高速铜川至黄陵段、京昆高速户县至棋盘关段、京昆高速禹门口至阎良段、京昆高速西安至户县段和京昆高速西安至阎良段高速公路。
(二)交通集团:福银高速机场段、福银高速咸阳至永寿段、福银高速永寿至凤翔路口段、福银高速蓝田至商州段、包茂高速延安至安塞段、包茂高速榆林至靖边段、包茂高速榆林至陕蒙界段、包茂高速靖边至安塞段、包茂高速西安至镇安段、包茂高速小河至安康段、青银高速子州至靖边段、青银高速吴堡至子州段、青银高速靖边至王圈梁段、沪陕高速商州至界牌段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
(三)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至临潼快速干道一级公路。
二、 收费年限调整依据与内容
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报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审批收费期限超出《条例》规定范围的21个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1个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项目收费截止日期和年限进行调整(具体收费项目和调整意见见附表)。
三、收费年限调整工作要求
此次调整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求于2012年12月31日前更新收费公示牌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调整收费年限的同时要维护正常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调整年限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陕西省部分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调整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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