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陕西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7596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3〕16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陕西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3-29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省地方海事局:
为巩固我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全省渡运安全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13〕178号)精神,结合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实施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行为,逐步建立我省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工作统一、有序地开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明怀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国 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炳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处长
余茂华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马志东 省交通运输厅航运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航运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志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安群(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负责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电话:029-87340116 029-87349851
传真:029-87342305
三、主要内容
(一)渡船渡口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为重点,以海事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情况;二是县、乡、村、渡口经营单位(船主)四级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健全渡运安全管理的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解决管理人员编制,明确管理经费情况。
(二)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渡口审批程序情况,对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要坚决予以取缔。建立完整的渡口渡船台帐,确保“一渡一档”、“一船一档”。二是渡口码头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三是渡船的设计、建造、检验、登记有关情况。四是渡工安全培训情况。
(三)安全经费投入情况。一是根据本地区渡运实际状况,制订渡运安全经费投入计划,明确经费渠道情况。二是改善渡口设施和渡运条件,制定渡口改造计划情况。三是制定渡船更新改造计划情况。
(四)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一是乡镇渡口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二是节假日、集会、学生集中过渡等特殊时段专人现场监管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渡运安全检查情况。四是严厉查处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无证驾驶等非法渡运行为,及时取缔非法渡口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一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渡运事故和险情应急预案情况;二是建设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及相关应急反应措施,日常训练和演练情况。
(六)渡船“救生衣”配备情况。各地区要结合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救生衣行动”,积极开展客渡船乘客定额复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客渡船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的缺口,要认真统计义渡、半义渡救生衣缺口,协助完成发放工作,推进“救生衣行动”的实施,对救生衣缺口较大,交通运输部配置的救生衣不能满足要求的地区,要采取积极措施,补齐相关救生衣。各地要采取可行手段,保证救生衣存放位置合理,取用方便,针对不同的渡运情况,要视要求过渡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或手持个人救生浮具过渡。
(七)隐患排查力整改情况。各地要以开展“救生衣行动”为契机,对辖区内渡运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排查,对筛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专门建档备查,并作为渡运工作重点积极整改,对需要通过渡口改造、渡船更新等方式解决的“硬件”隐患,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筹措资金,充分利用老旧渡船的相关补贴政策、拆船的各项补贴政策,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不断督促整改,定期组织复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回头看”活动以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从2013年4月10日至11月30日,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0日-6月30日,全面复查阶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督察组,采取交叉检查、明察暗访、跟踪检查等方式,在巩固本地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县、乡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堵塞漏洞,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回头看”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请于6月30日前将渡口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渡船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回头看”期间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统计
表(附件3)、“回头看”期间未完成整改隐患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7月1日-11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回头看”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尚未解决的,要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11月8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书面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地“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组织领导,及时动员,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要对照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再部署、再检查,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搞好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政府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作为,恪尽职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紧密结合,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深化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渡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2. 渡船基本情况统计表
3.“回头看”期间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
4.“回头看”期间未完成整改隐患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