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于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办理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告

索引号: ZDDBG200199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3〕44号
发布机构: 厅财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办理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告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9-12

为支持西安航空产业基地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航空产业,经省政府同意,对通行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车辆实行通行费年费包缴(以下简称“西阎高速公路年费包缴”)。现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就西阎高速公路年费包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是指车辆一次性缴纳一年期的固定年费额,在缴费期限内无限次通行指定高速公路。

二、年费包缴对象为西安籍一型客车(陕A牌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7座的客车);年费包缴行驶范围为西禹高速公路阎良收费站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新筑收费站。

三、年费包缴标准为600元/车·年。实施年费包缴的车辆须办理“三秦通·年费卡”,并同步安装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费用由用户承担)。

四、年费包缴于2013年10月8日正式实施,年费包缴坚持自愿原则,由用户自选择使用未办理年费包缴用户按现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计收方法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五、年费包缴车辆需使用年费卡通行高速公路(人工方式或电子不停车方式)方可享受年费包缴通行。年费包缴车辆行驶区域超出年费包缴范围的路段,则需按现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计费年费卡内余额不够支付超出路段通行费的转为现金全额收费(含包缴路段)。

六、年费包缴车辆驾驶人应遵守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有关规定。出口收费站对未持通行卡、持有本站入口信息通行卡(含年费卡)及损坏、倒换、借用其它车辆通行卡、闯(冲)站、涂改、伪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卡的车辆,按照不超过往返该收费路段最远点至该出口站的费额标准全额计收通行费(含包缴路段)。

七、西安周边暂设交通系统办理网点7处:西禹高速阎良三秦通营业厅;西安绕城高速长安西、曲江、香王三秦通营业厅;机场高速汉城三秦通营业厅;西长高速六村堡三秦通营业厅;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未央营业厅。未来新开通办理网点另行公布。业务咨询电话:029-12122。

八、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或不按规定标准乱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省交通运输、财政、价格、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九、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如下:

029-8886909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312358(陕西省物价局)

029-8783212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029-88869488(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029-83579291(陕西金秀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029-86522352(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3516102(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7-3369500(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2013年95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