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境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境文明旅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2098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3〕170号 |
发布机构: | 厅文明办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境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境文明旅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2-12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境文明旅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2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营造良好氛围,维护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公民出境旅游的文明程度,体现的是个人的素质,反映的是国家的形象。我国公民在境外旅游时的各种不文明行为,既有损个人形象,也有损国家形象,足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省是旅游大省,旅游景点多、旅游线路长、涉及面广,做好交通文明服务任重道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对《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制定合理的时间表,扎实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加大文明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打造文明交通。
二、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提升行业良好形象。要以各旅游交通工具、旅游交通运输场所为载体,以车载电视、广播、电子屏等为媒介,刊播国家有关文明旅游规定及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普及文明旅游出行知识,形成常态机制。旅游交通乘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保证播放时间和播放次数。要做好乘客的文明服务工作,模范执行各项文明规定,维护交通人良好形象。要利用行业报纸、刊物、网站等,针对文明旅游工作做专题宣传,提高职工对文明旅游工作的认识,打造一支文明的交通服务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丰富行业文明内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性,把推动文明旅游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实现日常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为行业文明充入新鲜血液,使其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举办面向交通运输窗口服务人员的文明旅游出行知识培训,以过硬的素质和文明的行动感染和引导游客。制定切实可行的劝阻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将危害降到最低。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