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2099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3〕171号 |
发布机构: | 厅监察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2-12 |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陕西省监察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宣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陕档联发〔2013〕4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规定》内容。各单位监察、人事、档案及有关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规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人员行为,避免档案管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要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把学习培训《规定》作为当前法制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安排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全面掌握《规定》,贯彻执行准确。
三要严明行政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行政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机关纪律和行政监督,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附件:陕西省监察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宣传贯彻<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