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395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123号 |
发布机构: | 厅规划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5-0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航运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厅信息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按照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实际,现对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统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就进一步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统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日常统计工作,省厅获得部省通报表彰。2013年,全省组织开展了交通投资、综合运输、公路养护、交通扶贫、农村公路数据库更新、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环境、公路交调、港口生产、航道更新、能耗统计、重点监测企业统计等13大类定期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创新编印《数字交通2012》等统计资料,定期利用厅门户网站公开有关统计数据,围绕省厅中心工作及时提供各类统计信息服务,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数据保障。省厅综合统计工作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综合运输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其中,综合运输统计获部单项统计评比全国第一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城市客运统计获得部通报表彰。同时,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月报送交通固定资产及公路客货运输量等统计数据,严格报送时间,严把数据质量,出色完成了各项交通统计任务,我厅连续五年被省统计局评为全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冯西宁厅长对全省交通统计工作做出专题批示: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从经费、人员等方面全力保障,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其他有关厅领导也都对交通运输统计给予了较高评价,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增添了信心。
2、圆满完成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和城市公交客运线路及站点两个专项调查任务。自2013年4月省厅启动两项专调工作后,经过7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我省两项专调数据分别于2013年7月、11月顺利通过部级审核确认,数据质量获得部专调办一致认可,陕西省编写的专调资料和专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部级层面获得了采纳推广。通过两项专调工作的开展,我厅已初步建立了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名录库和公路、水路车辆、船舶数据库,掌握了全省车辆船舶运输经营情况、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财务信息以及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和站点的明细数据及地理信息数据,为进一步摸清全行业家底,科学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实行“公交优先”战略提供了丰富的基础数据,为推动行业科学、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支撑。
近年来,在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交通运输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服务更加扎实,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数据基础,为社会公众了解交通提供了丰富翔实的信息。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运管局、航运局、省收费中心等行业统计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全省统计工作提质量、上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存在部分单位统计职责不明确,报表报送推诿延迟,个别单位数据审核不严,数据报送差错多等问题。尤其是今年起部新增的企业财务状况年报和车船、企业变更情况年报等报表,内容敏感、工作量大,数据准确度要求高,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
二、2014年统计重点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越来越多。我们要积极适应行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以提高统计管理能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重点,以提供更加丰富的统计产品、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基础,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1、高质量完成部省定期报表。去年底,省厅采取分类布置、分别指导的方式对部省要求上报的14大类定期统计报表进行了安排布置,明确了统计职责,重申了数据报送要求。2014年,省厅将以数据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大数据的审核力度,理顺数据报送渠道,加强统计日常考核,加大对各单位统计数据审核和评估,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部省统计任务,为交通行业发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2、继续做好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后续工作。2014年,省专调办将围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获得成果,加强数据分析,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一是总结研究我省公路运输行业统计调查的运行模式,建立省、市、科研单位密切配合的统计调查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名录库和公路、水路车辆、船舶数据库并结合每年的定期统计工作做好数据动态更新维护及开发应用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交通行业经济贡献率推算研究,为我省制定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四是开展全省公路客货运输的流量、流向分析,为我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化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
3、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证培训。2014年部对交通运输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大幅调整,新增了财务指标和大量基础数据更新的任务。为了更好地完成统计任务,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从今年开始,省厅将分批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并联合省统计局在全系统试点开展统计上岗证培训工作,力争“十三五”末全省所有统计人员基本实现持证上岗。
4、公开发布行业统计数据。在陕西交通报刊和省厅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公报》,收集部省交通运输发展数据,及时编印《数字交通2013》等统计产品,为行业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统计服务,进一步扩大行业影响力、公信力。
三、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今年,交通运输部对现行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对部分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报送内容、报送期别等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批反映行业发展的基础统计指标。结合调整后的报表制度,省厅就各类报表报送工作做以下调整:
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整了数据报送渠道,省公路局负责汇总初审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建(监)管的高速、干线、农村公路投资数据,厅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初审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的投资数据,汇总初审单位应将数据于每月28日前报送。
2、综合运输统计:新增了《公路、水路运力月报》、《公路、水路运输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年报》和《客运车辆更新表》、《货运车辆更新表》、《公路、水路运输法人企业变更表》等7张报表,取消了半年报的2张报表,报送时间调整为:月报每月27日前报送,季报季后1日报送,年报次年1月20日前报送,财务状况年报次年3月31日前报送。
3、城市客运统计:新增了《主要城市客运季报》、《城市客运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年报》、《城市客运法人企业变更表》及《变动情况记录表》等19张报表,报送时间为季报季后5日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直报交通部同时抄送省厅,企业法人变更年报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次年1月20日前报送,财务状况年报及城市客运变动情况记录表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次年3月31日前报送。
4、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取消了《排放废水中污染物监测情况表》等7张报表,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及高速公路建管单位直接报送省厅,报送时间为次年2月20日。
5、交通运输扶贫统计:新增了拥有等级客运站乡镇数量、拥有停靠点的建制村数量等统计指标,取消了《贫困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表》,相关数据纳入《贫困地区交通建设、通达通畅及农村客运主要指标统计表》,报送时间调整为次年1月20日。
6、交通运输能耗统计:部修订调整了重点监测道路运输企业名录,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西安市出租汽车公司被纳入监测范围,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7、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次年1月31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及审核。
上述统计工作任务,由各单位按照统计职责要求,及时组织填报,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报送格式和时限上报。上报的统计报表需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交通运输部各类统计报表制度、2013年年报及2014各类统计任务参数可在“交通行业综合统计管理信息平台”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