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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在渭南至蒲城高速公路和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实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交通流量相关性试验的通告

索引号: ZDDBG204286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4〕12号
发布机构: 厅财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在渭南至蒲城高速公路和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实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交通流量相关性试验的通告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3-18

为了缓解普通公路车辆拥堵,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路网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自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921日,在渭南至蒲城高速公路和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进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交通流量相关性试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验路段:黄(龙)渭(南)线渭南至蒲城段高速公路和榆(林)商(洛)线榆林至绥德段高速公路

二、试验期间收费标准

(一)渭南至蒲城高速公路

客车费率标准,一型车由0.60元/车公里下调至0.40元/车公里,其它车型同比例下调;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费率标准从0.12元/吨·公里调整为0.08元/吨·公里;取消客、货车渭河特大桥加收。

类别

客车车型及规格

现行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试验期间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第1类

≤7座

0.6

0.4

第2类

8座~19座

1.06

0.7

第3类

20座~39座

1.36

0.9

第4类

≥39座

1.63

1.12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费率标准

(元/吨·公里)

0.12

0.08

(二)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

客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费率标准从0.12元/吨·公里调整为0.08元/吨·公里;取消客、货车袁家砭隧道加收。

三、试验期:试验期暂定6个月,自2014年3月21日15时起,至2014年921日24时止。以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

四、管理规定:除本通告规定事项外,其他管理规定均维持不变。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不按本通告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省交通运输、财政、价格、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五、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029-8886909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312358(陕西省物价局)

029-8783212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029-88869488(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0917-8672243(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29-83579291(陕西金秀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029-86522352(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29-83576001-105(西安华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912-3516102(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7183014(陕西中交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2014年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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