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7492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4〕90号 |
发布机构: | 厅离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0-28 |
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省交通医院、陕西交通技师学院、省公路局路政总队、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西安汽车站、省汽贸总公司、省交通资产服务公司:
现将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6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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