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9774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4〕131号 |
发布机构: | 厅文明办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2-28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文明委《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陕文明委〔2014〕1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塑造中国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重要批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文明旅游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各单位要以收费站、服务区、汽车站、公交站、航运码头以及各种交通工具为平台,运用电子屏幕、展板等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微电影,展示相关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册等,为游客营造浓郁的文明旅游氛围。要做好本单位职工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境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规范言行,文明出访,文明交流。
三、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开展活动宣传,普及文明旅游概念,倡导文明有序乘车,推动形成文明乘车之风。要动员本单位职工和过往司乘积极参加“文明旅游、礼貌乘车”活动,充分发挥各交通站点文明服务台、志愿服务队的作用,认真开展文明引导工作。各单位要把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活动与行业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提升效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