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周工作计划”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151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周工作计划”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6-02 |
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充分发挥厅机关统筹协调和服务基层的作用,及时掌握各处室的日常工作及进展情况,按照2014年第三次厅务会议精神,从2015年1月起在厅机关各处室建立“周工作计划”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周工作计划”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填写“周工作计划表”
各处室按照省厅工作安排部署和厅领导指示,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周工作计划表”。“周工作计划表”主要内容包括每周主要工作、承办责任人等,经处室负责人审签后生效,在处室内部认真落实。
(二)填写“周计划完成表”
按照上周填报“周工作计划表”的主要内容,填写本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本周内完成的临时性紧急性工作,本周内处室人员请休假情况等在“周计划完成表”备注中说明。
二、报送形式
每周星期五(或放长假前最后一天)下班前,各处室把填报的下周工作计划表、本周计划完成表书面报厅总值班室,由厅总值室汇总后于下周一上午分别送厅主要领导和厅分管领导。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处室认真制定周工作计划,扎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周工作计划表”具有对下周工作的指导性,要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简明扼要、准确清晰,面上工作和点上工作相互结合,尽可能用数字表述,起到促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效能的目的。要夯实责任,细化措施,以周促月、以月促年,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督促按时完成。
(二)各处室填报的“周计划完成表”要实事求是,完成进度情况要真实准确,尽量用数字或形象进度说明,未完成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三)各处室要严格按照周工作计划,精心安排部署每周工作,做到本周事本周毕。对因临时工作与周计划发生冲突的,要在事后及时安排,抓紧完成。
(四)各处室要确定“周工作计划”制度的联系人,联系人应按要求及时向厅值班室报送“周工作计划表”和“周任务完成表”。
联系人名单请于2015年1月 日前报厅总值班室(电话:8886909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