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779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178号 |
发布机构: | 厅科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29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鼓励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推荐对支撑和引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的技术成果,其中优先推荐陕西交通科技计划项目、省内交通运输企业独立完成和产学研用合作完成的项目。
二、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前公示制度。推荐项目应在项目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按《通知》要求做到不漏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类项目应于2015年4月15日前开始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3年4月15日)。
四、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政府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出现。
五、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初审。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6年度模板)》,编制完成后将书面推荐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主要完成单位公章),于3月31日17时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通过初审的项目,请于2016年4月8日17时前完成网上填报,书面推荐材料(需同时提供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的函)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知》全文,可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
联系人:高诣民电话(传真):029-8886906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