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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22082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6〕86号
发布机构: 厅法规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9-2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航运局、质监站: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

二、时间安排

9月13日—10月31日。

三、内容安排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本地交通运输部门、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要充分发挥本地新闻媒体宣传资源和陕西交通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交通信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分别指导本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宣传重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重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并于10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侯 静 联系电话:8886902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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