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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24316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6〕104号
发布机构: 厅规划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10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航运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铁路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2016年度交通运输统计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交通运输行业2016年统计年快报、年报及2017年定期报表报送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统计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制度调整,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今年,交通运输部对现行的《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七大类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对部分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报送内容、报送期别等进行了调整。结合调整后的报表制度,省厅就各类报表报送工作做以下调整:

1、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各单位应随同11月月报同时上报12月月报(预计值),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无需另行报送年快报数据(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和航运局仍需报送电子表格形式的交统投3-1表)。年报要求1月9日前上报。

(2)扶贫项目投资统计。扶贫项目投资统计采用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参数报送,仅需报送年快报和年报,报送时间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相同。

2、 综合运输统计:《综合运输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变化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1)明确公路基础设施部分的统计口径,国道按照国道网规划调整后的路网口径报送,由于我省省道网调整方案暂未正式印发,已纳入国道的省道按国道上报,剩余省道按照原口径报送,桥隧等附属设施行政等级、技术等级与所在路段保持一致。

(2)新纳入了原《交通扶贫报表制度》中《贫困地区农村客运基本情况表》和《贫困地区通达通畅及农村客运主要指标统计表》。新增的两张报表由全省扶贫县区交通运输局填报,厅运管局负责汇总上报。原《交通运输扶贫统计报表制度》中涉及的公路基础设施和航道基础设施数据不再上报。

(3)新增《高速公路货物运输量旬报》由省收费管理中心负责汇总上报,上报时间为旬后1日。

(4)增加六张航道基础数据表,由厅航运局负责汇总上报。

(5)年快报新增的“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乡镇数量”、“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乡镇中建有客运站乡镇数量”两个指标,厅运管局负责填报。

3、城市客运统计:删除城客统3表,7-12、22-1、26-2表;删除了城客统1、2、5、14表部分指标;新增了城客统13表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经营业户数合计等指标。

4、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

(1)统计口径调整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规模以上港口、干线航道,我省只涉及公路部分。

(2)统计指标方面,新增了环境监测机构数量及其工作人员数量、作业粉尘设备总设计处理能力、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等指标,同时删除了一些统计难度较大,准确性较差的指标。

(3)统计渠道方面:全省交通运输环境统计报表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及高速公路建管单位填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汇总上报。

4、 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制度:制度未做修订,数据审核通过时限调整为1月20日前,要求首次上报更新数据时同步上报正式文件。

5、 港口统计及航道更新报表制度未做修订。

上述各类报表,各单位要按照统计职责分工要求,及时组织填报,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报送格式和时限上报。上报的统计报表需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各类统计报表上报省厅的时间为:

年快报要求11月25日前上报

年报要求次年1月25日前(投资和投资扶贫报表除外)

法人企业变更表要求次年1月25日前

法人企业财务要求次年4月20日前;

季报要求当季最后一个月10日前;

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要求1月15日前;

交通运输部各类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年报、年快报及2017年各类统计任务参数可在“交通行业综合统计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jttj.gov.cn/index.asp )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严格数据审核,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对各门类统计报表报送情况和数据质量进行打分排名,并于年底通报。2016年,我省综合运输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城市客运统计三个单项统计工作受到部通报表彰,但是也有个别单项统计工作存在数据质量不高,报送时间不及时等问题。各单位要针对今年统计指标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年快报统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快报数据的报送,要及早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数据的预测要严谨科学,审核要严格细致,尤其对一些重要指标如:投资完成、新增生产能力、资金到位情况、高速公路里程、通达(通畅)乡村数量及运输量等,要尽量缩小年快报与年报数据的差距。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加强与投资计划的衔接,确保省厅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全面纳入统计范围,项目基本情况应与计划文件保持一致,并注意区别到位资金的种类。扶贫项目投资统计除应满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要求外,还应严格区分项目识别码并准确选择扶贫县名称。

3、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要加强与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中高速公路新增里程要与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中的高速公路新增生产能力保持一致。公路基础数据填报中,要注意所在行政区域的填写,尤其是桥隧等沿线附属设施,确保扶贫分县区数据准确无误。

4、水路基础设施统计:内河航道里程应在部年报布置会上返还的2015年度内河航道里程数据的基础上更新填报。航道及港口数据如有更新还需填报交行统6-1至6-6表。

5、运输扶贫统计:要注意与道路运输年报和综合运输年报数据的一致性,建制村通班车率指标中,建制村基数应与公路养护数据库保持一致,同时建制村通班车率指标原则上应大于等于上年数据,如有乡镇建制村调整、水毁等特殊情况需进行说明。

6、公路运输量数据:今年5月起,部开始根据各省高速公路收费数据进行运输量推算,省厅也将沿用本方法,对全省各地市运输量数据进行校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调查方案,客观、真实报送数据,禁止一切人为调整、干预数据的行为。

7、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名录库及车辆船舶库统计:企业名录库和车辆船舶名录库要在部返还的2015年年报数据基础上填报,没有更新的也需上报完整的企业名录库。船舶名录库要加强数据更新,做到数据真实准确。

8、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要做好高速公路连接线数据采集和入库工作,注意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按时通过部级数据审核。

三、落实统计规章制度,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上水平,省厅将对各单位统计工作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情况以省厅正式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年度投资计划挂钩。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做好人员衔接,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省厅统计工作联系人:李蓁、赵怀鑫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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