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31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厅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2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用联合激励机制,完善进出口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现将《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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