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4523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7〕2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航运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