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596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7〕8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机管函〔2017〕79号)文件要求,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为全省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省低碳日。为做好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省公共机构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题日”活动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发挥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陕西中的重要作用,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组织各级机关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理念,切实组织好“能源紧缺体验行”活动,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理念,杜绝使用一次性办公、生活用品,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生活和消费方式。
(四)制作印发节能节水宣传画
各单位要及时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或登录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节能宣传画,并印发宣传。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食堂、住宅区张贴宣传画,助于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节水、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节能科普知识宣讲活动
各单位要针对办公中涉及的电脑、空调、照明、打印复印、纸张使用、电梯管理、交通出行的节能方法与技巧进行宣传讲解,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低碳意识,使节能减排、低碳办公、低碳生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广泛宣传节能节水工作成果
要紧密结合“十二五”以来,各单位在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特别是在节能管理体制机制、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等方面做好成果展示,进一步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三、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要注重突出活动主题
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普及节能节水知识、营造珍惜能源资源为宣传重点,突出践行“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活动,为社会节约节能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厅办公室。
联系人:剧淼 029-8886901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