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000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07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厅直有关单位,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4月8日全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深刻汲取甘肃省折达公路教训,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领域建设项目质量水平,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活动要求,省厅决定开展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际铁路等建养工程质量“回头望”活动,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治质量缺陷,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厅分别成立高速公路、城际铁路质量“回头望”活动领导小组和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养护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领导小组。
1.高速公路、城际铁路质量“回头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薛生高
成 员:厅建设处、厅安监处、厅质监站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建设处。
2.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养护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延兵
成 员:厅路网处、厅安监处、省公路局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路网处。
(二)各方职责
厅建设处负责高速公路、城际铁路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的指导、督查工作。厅质监站配合做好抽查、监督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厅路网处、省公路局负责高速公路养护,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建养工程质量“回头望”活动的指导、抽查、监督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市区域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养工程质量“回头望”活动的实施。
高速公路、城际铁路法人单位负责各自建养工程质量“回头望”活动的实施。
三、活动范围
本次质量“回头望”活动范围为:全省在建和已通车未竣工验收的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及2016年以来实施的养护工程。涉及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工程项目作为排查整改的重点。具体如下:
(一)高速公路
1.山阳至柞水、吴起至定边、陕甘界至陇县、凉泉至苟家岭、潘家湾至凉泉、韦庄至罗敷、宝鸡至坪坎、平利至镇坪、绥德至延川、清涧至子长、太白至凤县、西乡至镇巴、黄龙至蒲城、湫坡头至旬邑、安康至岚皋、合阳至铜川、延长至黄龙、西安外环高速南段、旬邑至凤翔、吴起至华池、石泉至宁陕、韩城至黄龙等22个在建项目。
2.延志吴、十天线汉中至陕甘界、鄂陕界至安康、咸阳至旬邑、西宝改扩建西安至潘家湾、延安至延川、铜川至黄陵二通道、安康至平利、西咸北环线、西临改扩建、渭南至玉山、铜川至旬邑、神佳米、黄陵至延安二通道、汉中至陕川界、坪坎至汉中等16个已通车未竣工验收项目。
3.2016年以来实施的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和危桥病隧整治工程项目。
(二)城际铁路
机场至北客站、西安至韩城、阎良至机场、西安至法门寺、法门寺至机场等5个城际铁路项目。
(三)普通干线公路
1.在建和已建成通车但未竣工验收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2.2016年以来实施的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和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四)农村公路
1.在建和已建成通车但未竣工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四、活动内容
(一)建设项目
1.隧道工程。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空洞,钢架、钢筋网片未按设计、规范要求加工和安装,未执行地质雷达检测制度;二衬混凝土空洞、开裂,钢筋未按设计、规范加工和安装;仰拱厚度不足,钢拱架、填充材料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排水系统不通畅,洞内出现渗漏水。
2.桥梁工程。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河道内桩基外露、断桩等;墩柱露筋、倾斜;梁板预应力锚下混凝土不密实,预应力张拉工艺、工序和预应力管道压浆工艺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预制梁混凝土表面裂缝、蜂窝、漏筋等缺陷;桥梁支座垫石、梁板顶面、桥面铺装高程等指标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墩台岸坡稳定不满足设计要求。
3.高边坡及排水系统。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高边坡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开挖,未自上而下、“开挖一级、防护一级”;排水系统不通畅,未做到“高接远送”、“永临结合”;滑坡加固或治理方案未按规范和设计执行,未实施动态监测与监控,存在安全隐患。
4.原材料和交通产品。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混凝土、路面用碎石质量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隧道用防水板、土工布,桥梁用锚具、支座,路面用沥青,交通及沿线设施用立柱、护栏板、防阻块等交通产品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交通标线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8﹞280号)文件要求执行。
已通车未竣工验收项目可参考在建项目检查内容,结合项目交工验收、竣工前检测情况和运营阶段养管单位意见开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隧道二衬开裂、渗漏水,桥梁桩基外露、墩柱倾斜,安全设施是否合规有效等内容。
(二)养护项目
1、管理要求。对照下达的计划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和“两化”管理要求,逐线路、逐项目、逐段落进行核查,是否按照计划和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到位;按工程分类逐项目核查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核查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及质量安全等记录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各级监管部门检查检测、交工质量检测及验收等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2.路面养护大中修工程。采用快速检测车或徒步调查养护大中修工程路段路面是否出现裂缝、坑槽、松散、沉陷、车辙、拥包等病害;通过钻芯取样调查路面结构层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基层是否完整满足要求;按照美丽干线公路实施有关要求,对照核查养护工程路段的标线标志体系、排水设施、平交路口、过村镇路段整治、沿线管养设施等是否满足要求;养护大中修路段的桥隧及安防工程是否满足路网结构改造专项工程有关要求。
3.危桥病隧整治工程。桥隧混凝土强度、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是否存在裂缝、蜂窝、露筋等缺陷。改造的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等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运转正常;隧道衬砌是否渗漏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标志标线、轮廓标等交安设施是否完好。正在实施的项目除按照建设项目检查内容执行外,还应检查现场安全保畅及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行便道是否安全畅通,绕行指示牌是否清晰醒目、指引道路信息准确。
4.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撞护栏埋深、高度和防撞能力等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波形梁护栏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不小于设计值),立柱中距,横梁中心高度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波形梁护栏立柱顶部是否有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标志标线及诱导设施是否设置合理,是否存在缺损,反光材料、涂料或油漆是否存在大面积脱落现象。
5.灾害防治工程。各类挡墙及其它砌筑工程混凝土强度、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砌体表面是否平整、砌缝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开裂现象;抗滑桩桩长、SNS主动防护网及锚杆框架梁锚杆(索)埋置深度是否与设计一致;边坡卸载坡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坡面是否平整;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铺砌厚度是否与设计一致。
五、活动安排
(一)实施时间:2018年4月~2018年11月。
(二)阶段安排:(共分四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8年4月15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质量隐患,并建立项目专项活动档案,对排查出的质量问题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排查结果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备案,重点建设项目报送省厅、厅质监站,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养护工程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汇总后报省厅。
2.核查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省厅将组织厅建设处、路网处、安监处、省公路局、质监站和相关专家,采取“双随机”方式,对质量“回头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重点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隐患排查结果、问题整改落实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与现场工程实体进行比对,核对专项活动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对核查中发现遗漏的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省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及信用评价。
3.整改阶段(2018年6月1日~9月30日)
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逐一彻底整治,确保工程质量。整改工作必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形成整改报告,高速公路、城际铁路项目由各项目法人单位上报省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养护工程由省公路局汇总后上报省厅。省厅将组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4.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质量问题的发生。总结报告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高速公路、城际铁路项目由各项目法人单位上报省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养护工程由省公路局汇总后上报省厅。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行业良好形象的高度上,认真开展好“质量回头望”活动,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提高质量意识。各单位要深刻汲取甘肃省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问题教训,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始终坚持质量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我省交通工程质量稳定可控。
(三)扎实开展排查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对所辖交通建设项目质量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采用建设项目间互检、专家参与等方式,认真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做到问题清单与整改结果一一对应,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确认”的痕迹化管理,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本次质量“回头望”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梳理管理上的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将质量管理活动转变为自觉行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上台阶。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质量“回头望”活动开展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单位,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全省通报。在省公路局、厅质监站抽查中,若发现仍有重大质量问题未列入整改清单的,将按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