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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003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0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29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开展主题宣讲、做好宣传教育、实施隐患清剿、提升应急能力”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贴近一线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系统安全生产发展共识,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一是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面掌握中、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要求。二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要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走进基层、走进企业,重点对《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宣讲,普及安全知识。

(二)做好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通过展板宣传、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宣传。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宣传。要按照省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8〕376号)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网站、媒体等开设“攻坚行动”专题专栏,对“攻坚行动” 开展情况、具体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法检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等进行刊播。

(三)实施隐患清剿。各单位要按照近期省厅部署的“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交通系统工程质量回头望大排查大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等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解决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提升应急能力。围绕道路水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组织应急演练,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技能。

(五)参与政府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此外,省安委办将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安全生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优秀作品,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赛。5-12月,省安委办将在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主题新闻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近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组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问答,播放微视频、公益宣传广告等,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厅安委办。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期间,每周五8时前报送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以及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高伟 联系电话:88869189

邮箱:sxsjttajc@163.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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