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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00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形势严峻。因措施得当,虽未出现人员伤亡,但对路网运行造成了一定影响,需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层层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今年,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多次强调要加强防汛、防灾减灾工作,各级要进一步督促防汛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领导批示精神,高度重视防汛相关工作,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按照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暴雨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陕气应指办函〔2018〕19号)、省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陕交安委办〔2018〕20号)等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基层和现场,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责任逐级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对各级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应急防范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紧盯防汛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历年防汛工作经验,认清防汛工作形式,消除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防大汛、救大险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一是重点做好对易受暴雨、山洪等灾害影响部位的监测预警和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山区道路、施工驻地、渡口渡船、道路水运客运等重点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汛工作,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二是针对今年气象部门的预测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要有针对性做好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的防暴雨、防山洪泥石流工作,对易发生灾害和可能出现险情的码头、桥梁、隧道、高边坡等作业区域、临时预制生产场所和施工驻地,要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防垮塌、防水毁等防范措施,严防滑坡、泥石流和水毁对公路造成影响,确保安全度汛。三是着力做好防汛物资、设备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加强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建设,提前补充和储备必需的物资器材和应急车辆,结合辖区特点和以往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贴近实战的演习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三、强化有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形势科学施策,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有效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各单位之间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政令畅通、快速高效传递信息。三是加强与交通运输行业内相关企业之间的联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培训到位、应急物资储备到位、力量部署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保证信息畅通,稳妥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主动连线调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确保灾情现场与厅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联通,必要时,由厅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牵头在现场部署应急指挥移动平台车、无人机、单兵设备等进行音视频图像传输。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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