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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ZDDBG24004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0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厅高度重视,依据省安委会《关于落实<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意见》(陕安委﹝2018﹞3号)精神,坚持把事故整改作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梳理26项具体问题,截止2018年6月底,已经基本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格要求,切实扛起事故整改政治责任《调查报告》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指出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6项改进工作措施建议。我厅牢牢把握整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安排部署。一是细化工作方案。《调查报告》印发后,立即组织厅路网、运输、建设等业务部门以及厅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印发了《关于落实<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意见的通知》(陕交发〔2018〕18号),逐条逐项分解任务,明确牵头、落实以及配合部门,确定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先后于2017年8月17日、2018年1月26日、2月24日、4月11日多次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事故整改推进会,传达学习中、省、部有关工作要求,就抓好事故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在全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全系统以事故问题整改为契机,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保持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二)突出时间节点,强化措施落实。一是针对“8.10”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加强措施。2017年8月11日,我厅印发专项通知,紧急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省厅成立5个检查组,行业管理单位成立25个专项督查组,对公路运营、工程施工、公路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先后通过当面、视频、电话等方式约谈了12个地市的交通运输局局长、314家客运企业负责人,明察暗访了122家企业,总计查改交通运输安全隐患10579处。此外,针对“8.10”事故暴露出公路运营方面的问题,按照现行规范和行业有关规定,专门印发了《公路隧道洞口交通设施专项排查的通知》(陕交函〔2017〕1045号),开展全省公路隧洞口交通设施专项排查,共排查高速公路隧道1223座、普通公路隧道104座,发现安全隐患131处。二是《调查报告》印发后采取的整改措施。2018年1月11日,印发了《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交发〔2018〕6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运营公路危桥病隧、隐患路段、安保工程等公路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能力。2018年3月30日,为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印发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发〔2018〕37号),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攻坚行动,组织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基层基础。一是扎实推进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17年,投资5079万元、治理病隧3座,投资16759万元、改造危桥108座,投资190340万元、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253公里。今年已计划安排投入资金8.4亿元,用于普通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其中安排危桥改造工程91座,3922延米,安排公路生命防护工程4054公里,安排灾害防治工程1642万元,投入省级资金7.7亿,用于5700公里通村公路的及安全设施的完善工程,目前,各项改造工程正在实施。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向交通运输部申请支持,持续加大投入。二是积极探索车辆主动防御技术应用。组织赴江苏调研学习“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车载终端换装升级工作,探索主动防疲劳、防碰撞、高级辅助驾驶等技术应用,目前省运管局已起草了《升级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方案》,拟提交省厅研究后印发执行。初定于近期开始选择部分地市、重点企业试点运行。

(四)固化整改成果,创新监管举措。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厅党组先后审议通过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方案,确定了21项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逐步推动完成。同时,还起草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已提请厅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二是创新监管举措。在积极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基础上,增加“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录像不出站”两个安全检查环节, 实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此外,省运管局和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我省“两客一危”车辆运行第三方安全监测的框架协议,利用社会第三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对全省687家运输企业的 2.43万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进行365天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管理部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精准施策,逐项整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事故防范、基础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逐条逐项制定针对性措施,快速堵塞漏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针对《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和性质中指出陕西省公路部门对事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以及陕西高速集团及下属单位、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省公路局等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具体问题:

(一)陕西高速集团及下属单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照明问题。高速集团召开专题会议,理顺机电系统管理体制,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机电运维工作计划,落实路灯巡查、开启、关闭、维护责任。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对事发地点桥梁右侧单臂路灯启停方式进行改造,加装时序开关,实现照明每日自动关启。此外,还按照养护规范全面开展照明及其控制系统的排查,维修更换灯具58处;对主线全部隧道出入口路灯开关处增加定时器;明确了设备故障维修时限,要求收费车道故障在2小时内排除,干线通信故障在16小时内排除,一般设施故障48小时内修复。

2.标线问题。高速集团先后制定印发了《运营公路标志标线管理与维护办法(试行)》(陕高速发〔2018〕2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交安养护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的通知》(陕高速函〔2018〕123号),明确了交通标线设置及调整、管理与维护相关规定,对交安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审查提出要求,每年在日常养护费中单列100万元用于标志标线专项养护,建立标线检查资料、工程补划台账和质量责任卡,确保道路交通标线符合有关规范。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对事故多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分界标线全部显划,宽度不足的道路出入口标线(3-3线)施划为45cm。

3.高危路段隐患排查及洞口防护问题。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委托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秦岭Ⅰ、Ⅱ号隧道间道路安全进行全面核查和施工图设计,在秦岭Ⅰ号隧道南口新增可导向防撞垫4组、柔性警示柱70米、防撞桶150个及隧道洞口斑马线,隧道洞门满贴立面标识。此外,联合桥梁隧道专家、设计单位、高交部门等多方参与,对涝峪口至金水段隧道洞口现场排查整治,治理在役隧道134座(单洞),增加防撞垫72组、钢板护栏3777m、混凝土护栏528m,改造桥隧过渡段89处;拆除钢板护栏3203.5m,增划显划标线6139㎡,新增改造立面标记2123㎡,设置警示柱4561根。

(二)西安公路研究院(标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西安公路研究院于2018年3月6日、4月23日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结合实际对《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勘察设计后续服务管理办法》、《技术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评分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2017年底,西安公路研究院还研究制定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化管理方案》,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陕西省公路局(隐患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督促高速集团对事发路段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改落实,印发《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陕公路发〔2017〕30号),成立12 个行业督导检查组,开展为期2个多月的安全大检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公路隧道洞口交通设施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陕公路函〔2017〕556号),开展全省干线公路隧道洞口交通设施专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隧道洞口的交安设施进行了核查。

二是从今年开始,省公路局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技术咨询单位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审查,确保设计审查质量。

三是依据交通运输部现行标准规范,以安全隐患问题为导向,把握重点环节,注重细节审查。

---针对《调查报告》指出的我省近年来发生3起特别重大事故问题和吸取事故教训建议中提出的6大项23小项具体措施建议整改,根据省安委会陕安委〔2018〕3号分工要求,涉及我厅牵头18项,配合3项。

(一)涉及道路运输领域问题

我厅专门印发了《关于道路运输行业吸取8.10事故教训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8〕44号),从五个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

1.进一步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达标。以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抓手,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运管局先后对西安、咸阳和安康市22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结果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强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省运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交运函〔2017〕71号)》,从六个方面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同时还突出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2018年上半年全省开展安全执法检查6459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3325家次,发现隐患3310项整改3307项,整改率99.9%。

三是积极开展我省失信企业核查工作。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道路疏堵保障和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市核实63家客运企业,开展失信企业治理工作。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信息抄告制度。省运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陕交运函〔2018〕36号),对连续3个月或年内4次排名全省后30位的客运、危运企业,暂停其新增线路许可及车辆新增业务。2018年共暂停道路运输客运企业新增线路许可及车辆新增业务18家。此外,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将2018年上半年15515辆,涉及20727酒驾、醉驾和毒驾的驾驶员的交通违法情况予以通报,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2.进一步完善道路营运客车防疲劳驾驶的制度措施。

一是每月下发《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运行情况的通报》,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0-5时运行及离线位移四个方面违规报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018年1-5月,全省共统计约谈“两客一危”企业230家,停运整顿车辆275辆,收回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8份,吊销从业资格证5份,清理辞退违章驾驶员47人,安全教育培训410余人次。

二是省运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运函〔2017〕200号),要求客运企业推行定时休息制度,防止疲劳驾驶,保障驾驶员的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时刻提醒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规范行驶,保障驾驶安全。

3.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力度。

会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旅发委联合印发<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8〕111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规站外揽客、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查处站外上客和沿途揽客车辆830辆。有力保障了客运车辆安全运行。

4.进一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

对全省“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测,运行至今,重点营运车辆总报警数由原来的20.8万次降为8.3万次,下降幅度达60%。截止2018年5月,全省“两客一危”事故总起数与2017年同期事故起数下降55.6%、死亡总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下降83.3%,联网联控作用明显。

5.进一步提升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性能。

一是邀请长安大学车辆学院专家,深入交流沟通“8.10”事故中暴露出车辆座椅连接件固定强度不够的问题,专家指出原有车辆座椅连接件固定强度按照欧盟标准7000牛设计的,事故发生后交通部参照美国车辆座椅连接件固定强度27000牛的要求,正在积极研究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新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一车一档技术档案。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从车辆基本信息、结构布置、车辆配置、安全防护等四个方面制定了《陕西省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记录表》,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管理,狠抓车辆源头关。

三是加强汽车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范检测经营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公正和公开。

(二)涉及公路运营领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问题。路政方面:落实“122”路警联勤联动机制(1辆路警巡查车+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加强联合巡查,尤其是加强对桥梁、隧道群、特长隧道和长大下坡等重点路段及桥隧安全保护区的巡查力度,要求高速公路24小时内对同一路段的巡查不少于3次,国省干线公路每个工作日工作时段内对同一路段的巡查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治超方面: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拟定了《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推行交警驻站联合执法,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全面开展路警联合流动稽查,推动交警落实扣分处罚。

2.依据现行规范对重点路段开展隐患整治问题。印发《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依据现行规范标准,扎实做好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正在集中力量对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列入计划,分步治理。

(三)涉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三同时”制度落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修订了《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和投资控制的指导意见(试行)》(陕交发〔2011〕67号)。增加涉及有关安全的两条内容,分别是“对特殊复杂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查,并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估结论完善设计”和“为减少高速公路运营安全隐患,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的交通安全性进行评价并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按照安全性评价结论完善设计或强化交通安全设施”。目前,该指导意见将完成专题审查,即将印发。

二是印发了《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新标准的通知》,从严制定了我省高速公路贯彻执行新标准的有关事宜,强调在建高速公路包括2018年通车项目原则都应执行新标准。

三是严格执行标准与规范。太白至凤县施工图批复和西乡至镇巴施工图批复中明确短隧道与路基同宽;专题召开延长至黄龙、安康至岚皋高速公路停车视距专题会,并印发纪要,明确视距检验标准和设计修改意见。

--针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中涉及我厅牵头5人。

根据省安委会陕安委〔2018〕3号分工要求,责令省高速集团、西安公路研究院对陈海波、梁纪、陈奇、王晓琴、刮俊等5人,按照员工管理规定进行问责。

(一)陈海波。2014年1月-2017年2月任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工程养护科科长,2017年3月调离。问责由现任职单位陕西高速集团西延分公司以“陕高速西延发〔2018〕55 号”作出记过处分,惩处期12个月,自2018年3月9日生效。

(二)梁纪。2010年2月至今任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工程养护科副科长。问责由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以“陕高速西汉发〔2018〕58 号”作出警告处分,惩处期6个月,自2018年3月9日生效。

(三)陈奇。2015年5月至今任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秦岭管理所副所长。问责由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以“陕高速西汉发〔2018〕59 号”作出警告处分,惩处期6个月,自2018年3月9日生效。

(四)王晓琴。2009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西安公路研究院道路养护所所长,2017年7月至今任西安公路研究院运行管理部部长。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问责由西安公路研究院以“西公研党发〔2018〕5号”作出由院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予以全院通报并处罚金6000元的处罚。

(五)刮俊。2010年7月至今为西安公路研究院道路养护所职工。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问责由西安公路研究院以“西公研党发〔2018〕5号”作出予以全院通报并处罚金3000元的处罚。

三、举一反三,巩固提高,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我厅的“8.10”事故整改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但是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松懈,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增强安全发展责任感、紧迫感,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持续不断抓实抓好整改落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一)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按照安全生产“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和界限,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和细则,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8.10”事故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制度有漏洞、效力不强的,及时修订完善,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不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化、问题整改长效化、执法监管常态化,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的标准化,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三)突出重点领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大力实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宁可少修一公里路,也要把安全设施完善好”的理念,将安全设施费用足额计列。在项目建设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建一条、成一条”。对已建农村公路,按照技术规范,严格完善安全设施。二是强化“两客一危”安全管控。深入推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引进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三是细化公路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及时组织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加固,确保公路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格落实桥隧养护责任制,对重要桥隧实行“户籍式”管理,实时掌握技术状况,完善公路隧道灯光照明、防撞护栏、限速和逃生指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四)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联勤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安监、交警部门合作,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在设计、建设过程中积极听取公安、安监部门的意见,在验收时要邀请公安、安监部门参加,切实把公路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提高到保障生命尊严的高度,坚决落实“三同时”制度。二是推进与公安、安监部门的公路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建设,做到联合确定路段、联合确定治理方案、联合进行治理、联合进行验收。三是加强与公安、旅游等部门联动,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地点的联合监督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营运车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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