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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004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0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近期,中省连续通报了多起事故:6月29日,一辆河南籍大客车越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河南籍大客车在湖南省境内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碰撞,造成18人死亡;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倾覆事故,造成47人死亡;7月7日,西安市市政养护管理公司在灞桥区高科小区排污井下作业时被困,造成3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中省通报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建立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长效机制的通知》(陕交安委办函〔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多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持续保持“安全压倒一切”的高压态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红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督促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特别是要盯住道路水路运输、公路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公路隧道运营安全等重点环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不断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四、建立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强化技术支撑,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研究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切实采取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各单位要履行好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起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常态化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分析结果。

五、做好应急值守与处置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和暑期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大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增强应急工作针对性和实战性,加强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应急待命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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