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0109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8〕4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渭南、延安、榆林、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要求,结合我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省厅定于近期会同省工信厅对贵市2017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数据申报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8年5月28日-6月1日。
二、核查人员
核查组由省工信厅、省运管局和厅运输处派员组成。
三、核查方式
每个地市拟抽取1-2家公交企业进行核查。
(一)核查新能源公交车所属企业是否纳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公交企业名录》;
(二)核查各地申报的新能源公交车的管理档案和基础台账,包括申报车辆数、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发票、新增和更换新能源车辆是否是按照部5号令等依法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上牌时间是否在考核年度内、是否经公示,采取融资租赁等方式的新能源公交车其车辆登记所有人是否是城市公交企业等相关资料信息;
(三)核查申报车型是否在工信部公布的推荐车型目录内;
(四)核查申报车辆年度运营里程是否不少于3万公里,月均运营里程不少于2500公里;
(五)核查第三方审计报告。
核查结束后,请省运管局将2017年度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信息统计汇总及审核情况和2017年度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于6月7日前报厅运输处。
联系人:王乐 电话:87325961 1370920638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