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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01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0

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信息中心,厅财审处、建设处、路网处、运输处:

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3月30日正式运行,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省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全部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并发放证照。为确保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只进一扇门”和 “一网通办”的要求,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统一为“接收-审批(受理、审查、决定)-反馈”三个环节。自当日起,厅直各有关单位及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行政许可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必须全部通过省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并发放证照。

二、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的运行模式、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部门业务系统改造要求和考核督察工作等已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衔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2018]29号)中明确,请厅信息中心加强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衔接,共同做好运行保障工作。

三、省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办事指南接收材料,所有许可事项不得以材料不齐、规格不符、份数不够等理由拒绝接收。省政务服务中心接收的电子材料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送达,纸质材料通过“陕西政务专题”送达各部门,中午12时前接收的材料,当天送达;中午12时后接收的材料,次日12时前送达。

四、按照材料不同即为不同办理项的原则,我厅2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细化为39个办理项(目录见附件1,办理指南见政务服务网),事项和办理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如因政策需要修改的,请以书面形式告知厅法规处,厅法规处将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省政务服务中心,由省政务服务中心修改并上网重新发布。审批单位、审批处室要求申办人提供超出办事指南的审批材料,并因此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由负责审批的单位和处室承担。

五、根据省政府2017年第122次、2018年第35次专题会议精神,省公路局政务大厅,省运管局政务大厅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暂时维持原运行模式,直接接收申办材料并向申办人反馈办理结果,分中心办理审批业务时,必须在政务服务网进行接收申请和结果反馈操作,留痕以备查验。厅直各单位要加快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尽快完成系统改造对接工作。对使用的自建业务系统开展网上审批的公路局、运管局,在完成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前,应使用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自行导入自建系统完成审批流程,办理结果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反馈。对使用部委垂建系统的海事局请商交通运输部后亦参照此流程办理。

六、请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财审处、建设处、路网处、运输处根据各自行政许可事项确定1名网上审批办理工作人员,厅信息中心确定1名网络维护技术人员,于4月10前将人员名单(附件2)加盖公章反馈厅法规处。

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璐 钱贝 张赫

联系电话:85211922 85211923

13325482890 18809295581

厅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宁珂

联系电话:88869027 18066558971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办理目录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人员名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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