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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020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海事局、厅质监站,陕西榆林绥延公司、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葛洲坝陕西延黄宁石公司、陕西旬凤韩黄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甘肃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问题的教训,切实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尤其是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8]710号)和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31号)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


    活动的通知》(陕交函〔2018〕326号)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发[2018]37号)相关要求,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以公路隧道施工质量安全为重点的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尤其是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质量和枉顾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夯实各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提升隧道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专项治理行动范围和职责划分

    (一)专项治理行动范围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城际铁路,重点为在建隧道工程。各单位可结合省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发[2018]37号)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的通知》要求,统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职责划分

    1.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此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的指导和督查工作,由厅建设处牵头,厅安监处配合,厅质监站具体落实;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指导和督查工作;省海事局负责水运工程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2.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此次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落实。

    三、行动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6月10日-6月20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发[2018]37号)和《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回头望”活动的通知》(陕交函〔2018〕326号)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2018年6月2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在建隧道工程,逐隧道制定责任分工表和工作计划。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认真总结,11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和隧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高速公路、城际铁路项目由各项目法人上报厅质监站,质监站汇总后上报省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汇总后上报省厅;水运工程由省海事局汇总后上报省厅。

    四、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检查、考核。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清单或台账并做好复查验证,确保闭合。

    (三)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审批。各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本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并督促各施工单位结合风险评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意见。

    (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结合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开展经常性教育和警示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前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五)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应明确责任人、对象、方法、内容,分工种、工序组织施工人员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台账和逐级交底记录,台账和各项记录应清晰、真实,内容合理。

    (六)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同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并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建立健全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建立机械设备分类管理台账,主要施工机械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泥浆池、桥梁工程、深基坑及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临边防护措施牢固可靠。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接、热切割、爆破及特种设备等)应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应急预案及演练。结合项目特点,各单位应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的器材、设备、物资清单,应急物资不得随意使用;建立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设备清单,并定期检查维护。

    (八)隧道施工质量安全治理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图设计依法予以审批;各施工单位应编制隧道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需要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意见。

    2.原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所用的型钢、锚杆、钢筋、防水板、止水带、排水管和土工布等原材料规格型号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或施工方案施工。隧道洞口、开挖和支护工程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变更开挖方法和支护形式,严格控制超欠挖和开挖安全步距;严禁出现钢拱架底脚悬空、不设锁脚锚杆及系统锚杆不符合长度、数量、方向、注浆不符合设计要求及二衬出现空洞、开裂等情况。

    4.严格控制仰拱回填施工质量。仰拱开挖、回填材料、钢拱架钢筋数量和布设等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仰拱开挖进尺规范,及时封闭成环。

    5.严把隐蔽工程质量。通过采用地质雷达检测、检查影响资料等方式严把钢拱架及钢筋的数量、间距,二衬仰拱厚度,初支及二衬后部空洞等隐蔽工程质量隐患。

    6.开展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做好监控量测工作。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开展各类不良地质预报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做好日常监控量测记录。

    7.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隧道洞口值班登记制度,施工现场悬挂风险辨识牌及警示标志;各类施工作业台架、台车防坠设施设置齐全,安全可靠;隧道施工必须照明充足、采用机械通风,排水设施完善,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次衬砌之间应设置逃生通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省厅落实部省安全管理尤其是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全省公路水运、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做出的具体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提早动快,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深化隐患治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和省厅文件要求,对重点治理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不合格材料和产品坚决清退出场,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处理,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以“零容忍”的姿态坚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可采取停工整顿等处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省厅、省公路局、省海事局应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

    (三)狠抓治理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不过夜制定措施、不过夜开展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梳理管理上的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转变为自觉行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联系人:厅质监站 陈瑞琦  029-88869251

    厅建设处 聂 非  029-88869053

    厅安监处 高 伟  029-88869189


    附件:隧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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