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函
索引号: | ZDDBG2402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11 |
部水运局:
贵局《关于调研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函》(水运工管函〔2018〕127号)收悉。现将我省所辖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航道基本情况
我省属非水网地区,主要通航河流有三江两河:即黄河、渭河、汉江、嘉陵江、丹江等。全省航道里程1218km(不含封闭水域),其中,IV级航道152km,Ⅴ级航道10km,Ⅵ级航道148km,Ⅶ级航道248km,等外航道660km。汉江干流通航里程518km,其中等级航道里程455km;黄河干流通航里程660km,其中等级航道里程40km;全省可通航封闭水域46处,通航里程约513km。
二、航道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成立于1989年,2002年加挂陕西省地方海事局牌子。
交通部黄河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成立于1986年,是交通运输部派出的航运规划管理机构,归口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领导,并接受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的技术指导,隶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管理,与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合署办公。
2016年10月,陕西省进行了事业单位改革,省编办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将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陕西省地方海事局)更名为陕西省地方海事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航运管理局),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6名。将交通部黄河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更名为交通运输部黄河水系航运规划中心,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0名。
我省10市1区87个县(区)有水路运输和海事管理业务。除杨凌示范区外10个设区市成立了地方海事局,54个县(区)成立了地方海事处。其中榆林、延安、渭南、安康、汉中和商洛等6个沿黄河、汉江的市和27个县(区)设有航运管理机构,与地方海事机构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航道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全省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的立项由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省地方海事局负责港口航道管理工作。小型码头等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由省地方海事局负责,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三、对航道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政策,建议将各地市负责的小型码头等水运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权限由省航运局下放至各地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交通运输部补助的水运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建议仍保留在省交通运输厅。
(二)我省属于非水网地区,水运建设项目较少,目前还没有已建或在建的航运枢纽工程。对于航运枢纽工程的分阶段验收无法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航道试运行期,建议参照高速公路试运营期,调整为2年。
联系人:冯玉荣 029-8886916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