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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低温绝热气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030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低温绝热气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省西安汽车站:
现将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低温绝热气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质监特〔2018〕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全面摸排交通运输行业低温绝热气瓶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维护,认真审查使用车辆的相关资质、气瓶是否按期进行检测、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严格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强化安全应急演练,确保低温绝热气瓶使用安全。
二、督促辖区汽车检测机构加强对使用低温绝热气瓶车辆的性能检测,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制度标准,认真落实检查项目和要求,确保检测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三、结合行业职责,积极配合辖区质监部门切实加强低温绝热气瓶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努力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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