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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194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8〕71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建集团,省铁路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省交通医院,厅机关相关处室:

2017年5月,我厅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陕安发〔2017〕23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各单位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经过各单位共同努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成效。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不全面不彻底,尤其是在运输环节及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业领域摸排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工作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些重点工作未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推进。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各有关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

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2017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24号),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理解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将在今年下半年提请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

二、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所提出的9个方面30项具体工作,其中需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有13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结合近年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突出重点,积极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有效开展,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开展全面自查,扎实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为全面掌握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对照综合治理具体内容、工作措施、分工及时间节点逐项认真自查。对未按时完成或者完成质量不高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7日前,将自查情况和进一步推进措施报送厅安委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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