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常态化建设抽查和评价机构摸底 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194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8〕785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常态化建设抽查和评价机构摸底 排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11-28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省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价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陕交发〔2018〕59号)要求,省厅定于近期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抽查和二、三级评价机构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抽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开始,持续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抽查,每月下旬集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抽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达标企业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常态化建设和持续性改进情况。
(三)检查方式
通过听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汇报、查阅企业文件档案,检查达标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范性;通过对比评价报告和达标企业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情况;通过现场问答和检查设备设施,检查达标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情况。
(四)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取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
(五)检查组
组 长:李冠男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副处长
副组长:刘卫国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 刚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干部
陈西亭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科长
尚玉福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副科长
检查组专家由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评价机构摸底排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省厅9月至10月开展二、三级评价机构摸底排查,请省级管理维护单位提前制定摸底排查计划,并抄送相关部门。
(二)检查内容
1、机构满足备案条件情况;
2、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档案管理情况;
3、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及规范性;
4、评审员培训情况和年度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通过听取评价机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制度、台账和评价档案等检查工作规范性和合规性,通过现场问答和现场查验检查评价机构落实评审员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
(四)检查对象
备案地在陕西省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
(五)检查组
组 长:李冠男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副处长
副组长:刘卫国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 刚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干部
陈西亭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科长
尚玉福 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副科长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夯实工作责任,对属地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评价机构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内部建设,规范评价工作。各评价机构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梳理评价工作流程,规范现场评价行为,根据各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努力提升评价水平。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管理维护单位要做好工作计划,及时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及行业特点,积极配合省级管理维护单位,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