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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1945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8〕85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60号)要求,省厅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9月18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


为全面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60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目的、意义。结合贯彻落实8月21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省厅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8〕788号)要求,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的、内容、方式及重要意义。

(二)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对各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安排进行宣传。

(三)宣传各地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宣传各部门落实省政府和省厅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进展情况和执法情况,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中的创新措施等。

(四)曝光集中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对各地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曝光,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曝光。

二、宣传形式

(一)及时推送信息。省委宣传部要求我省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执法在行动”专题,对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报道,并要求各部门每周对各自行业集中执法行动编发信息,积极向中省主流媒体推送。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及时汇总梳理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执法有关信息,并上报省厅。

(二)深度挖掘典型。各单位要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人物事迹进行深入挖掘报道,并在各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曝光反面典型。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非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及时进行曝光,并协调媒体记者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强化舆论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是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排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法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

(二)加强媒体沟通。各单位在执法检查检查中要邀请媒体记者积极参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曝光,对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及时通报问题,形成良好舆论声势。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收集整理行业每天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情况,每周至少向省厅报送1条信息,重要宣传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报送。联络员人员名单请于9月21日中午12时前报送省厅安监处。同时,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8〕788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省厅将视情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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