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和电气 火灾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194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8〕961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和电气 火灾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西安轨道办,厅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冬季火灾防御能力,进一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冬季即将来临,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加之交通运输任务趋于繁忙,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各单位要清醒认识近期交通运输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分析排查当前电气火灾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单位要把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做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形成跟踪问效机制,确保不漏掉一个盲点,不放过一个火灾隐患。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火灾防控。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火灾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住宿和办公场所、预制场、拌合场、加工场,以及收费、监控、机械设备等电气产品和电缆布设集中场所进行排查。公路运营领域,对隧道电气设施及收费公路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全面检查。营运车船领域,加强对营运车船日常技术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电气设施,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车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强化客货运场站、公交场站、地铁站等交通运输场站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公交、地铁、客车车载视频、车站、高速公路显示屏等行业媒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培训内容,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技能,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自觉履行消防责任”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治理纳入本行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倒逼,层层传导压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电气防火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2018年度电气火灾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厅安委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5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