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195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8〕96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11-28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西安轨道办,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7号)要求,省厅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5日
交通运输行业集中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厅就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基层安全基础,筑牢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二、培训时间和范围
(一)培训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培训范围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所有企业从业人员
(三)重点领域
道路运输(含危化品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城市客运(含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及客运站、公交枢纽、地铁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
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措施;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三)企业从业人员
以“应知应会”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培训组织
大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自行组织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本行业、本地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同时,要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针对生产经营特点和人员构成,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全面系统开展培训,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参加统一培训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省、市、县安委办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从10月13日至11月30日对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或分批次组织受训教师前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培训。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提前和本市县安委办进行对接,及时做好沟通衔接,积极组织本行业有关企业参加各市、县安委办组织的统一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是立足安全生产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培训记录。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企业对开展的各类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强化痕迹化管理。企业组织的培训要建立培训档案,对受训员工进行考试,成绩合格(80分以上算合格)者记录在案,不合格进行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整改,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同时,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要分别牵头对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含危化品运输和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培训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推广大培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对大培训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培训水平。请各单位于每月23日前报送大培训阶段性进展情况;于12月12日前将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