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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8-2020年“三秦通”(ETC) 推广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1968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8〕109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8-2020年“三秦通”(ETC) 推广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0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各合作银行:

2018-2020年,是我省推广“三秦通”( ETC),公路收费基本实现电子化的决胜期。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收费公路全面推广电子收费技术的通知》(陕交发〔2018〕51号)的要求,现就我省2018-2020年“三秦通”( ETC)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盯总体目标,大力发展“三秦通”(ETC)用户群

    根据我省汽车保有量及发展趋势,2018-2020年新增“三秦通”(ETC)卡210万张以上、安装OBU设备190万台以上。依据“三秦通”各发行机构的规模,确定2018-2020年“三秦通”(ETC)推广发行计划(详见附表)。各发行机构要发扬成绩,补齐短板,扩大“三秦通”(ETC)发行网点,分解落实发卡任务,落实工作经费,优化推广方案,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卡效率,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发卡任务。(电子公司、合作银行负责)

二、严守发行规则,提高发卡质量

    各发行机构应严格遵守“三秦通”(ETC)发行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严格审核用户资料,坚持逐车核验,坚决杜绝“大车小标”问题;坚持“一车一卡一标签”规则,杜绝出现新的一车多签和车卡、车签未绑定问题;加大力度治理“三秦通”(ETC)用户基础数据,分类梳理用户状态名单,完善用户信息,降低用户状态名单占比。对发行环节把关不严,导致逃缴通行费行为发生的,发行机构应承担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造成的通行费损失。(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电子公司、合作银行负责,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

三、坚持适度超前,扩大ETC车道建设规模

    全省所有公路收费站均应建成符合国家和我省联网收费管理技术标准的电子收费系统,设置ETC车道。各收费公路运(经)营管理单位要密切关注ETC车道的运行情况,适时增加ETC车道,确保ETC车道不出现等待、拥堵现象。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收费公路运(经)营管理单位完成ETC车道建设任务。(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相互协作配合,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各“三秦通”(ETC)发行机构,要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建立针对联网收费、“三秦通”(ETC)发行、发行后的使用和结算、设备维护等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准确地处理“三秦通”(ETC)使用者的咨询、投诉。既要厘清有关各方的职责和界面,又要相互协调配合,努力提升用户体验。电子公司和各合作银行,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建立“三秦通”(ETC)发行售后服务体系,稳妥布设售后服务网点。各收费公路运(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收费系统及ETC车道设备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为发行机构设置发行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提供方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电子公司、合作银行负责,各设区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

五、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系统功能和运行质量

    针对联网收费、非现金收费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更新、升级相关的软件、硬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数据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积极跟踪电子支付、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研发推广自助服务系统和移动发行设备,努力为用户提供ETC发行、注销、充值、查询、发票开具等线上服务。加快研究适用于货车的ETC技术,并在我省大力推广。研究建立并协助发行机构追讨通行费欠费的工作机制。(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电子公司、合作银行负责,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

六、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三秦通”(ETC)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会同各有关单位,制定全省“三秦通”(ETC)推广宣传工作方案,并在2018年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三秦通”(ETC)推广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通气会、现场采访、专家访谈、群众问答、体验式报道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三秦通”(ETC)的意义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解读“三秦通”(ETC)卡的种类及其特点、使用“三秦通”(ETC)的好处、办理网点及程序、售后服务等用户关心的问题。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三秦通”(ETC)的宣传。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各发行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持续不断的宣传活动。(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各设区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电子公司、合作银行负责)

七、强化激励考核,助推ETC发展

    为大力推广电子收费,2018年第3次厅党组会研究同意,恢复对免费向“三秦通”(ETC)客户赠送并安装OBU发行机构按OBU的成本的50%给予补贴的激励措施。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对各有关单位在“三秦通”(ETC)推广中的工作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于交通运输系统内的单位,将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对于各合作银行,将与今后的合作挂钩。(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有关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合作银行、电子公司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支持公路收费电子化工作,精心组织、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全面推动电子收费工作向基层延伸,确保三年发展总目标的实现。

 

附件:陕西省公路电子收费“三秦通”三年(2018-2020)  

     用户发展计划分配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陕西省“三秦通”三年(2018-2020)用户发展计划分配表

序号

三秦通
发行机构

三年(2018-2020)推广新增发行目标

2018年(30%)

2019年(45%)

2020年(25%)

合计

三秦通卡(万张)

OBU(万台)

三秦通卡(万张)

OBU(万台)

三秦通卡(万张)

OBU(万台)

三秦通卡(万张)

OBU(万台)

1

农业银行

9

8

14

13

8

7

30

28

2

工商银行

9

8

14

13

8

7

30

28

3

中国银行

9

8

14

13

8

7

30

28

4

建设银行

9

8

14

13

8

7

30

28

5

邮储银行

9

8

14

13

8

7

30

28

6

西安银行

5

4

7

6

4

4

15

14

7

华夏银行

3

2

5

4

3

2

10

8

8

光大银行

3

2

5

4

3

2

10

8

9

民生银行

3

2

5

4

3

2

10

8

10

招商银行

3

2

5

4

3

2

10

8

11

电子公司

2

1

2

2

1

1

5

4

合计

63

57

95

86

53

48

210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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