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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免收 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4159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9〕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免收 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09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中交榆佳公司、榆林神佳米公司,陕西咸永路业、陕西神通路业、府谷黄河集团、府谷交通建设集团、陕西神榆路业、兴平阜兴路桥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8〕96号)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公路收费站对悬挂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统一采用人工查验车辆行驶证的方式,保障其免费快速通过。有关消防救援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另行部署。
特此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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