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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4169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9〕2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4-0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轨道办,厅直各单位:

《2019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2月12日厅党组会审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人、车(船)、路、企、管”五要素,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行业监管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风险、补短板、堵漏洞、优考核、建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和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依据《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研究制定2019年厅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同时,指导、督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负有监管责任的厅直单位制定2019年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厘清安全生产职责边界。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指导、督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负有监管责任的厅直单位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细化落实与事权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负有监管责任的厅直单位,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层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并落实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

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省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对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应用,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予以表扬,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5.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要求,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导则》,督促、指导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负有监管责任的厅直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明确督查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频次,报省厅和属地安委办备案,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结合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类组建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公路安保、水路运输、建设工程等专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为省厅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和督查检查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要求,继续深化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公路安保、水路运输、建设工程4个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治理工作。

7.道路运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一是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应用,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加快“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换装工作,全面实现“两客一危”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和实时报警,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二是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公路安保和治超领域:一是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分类进行处治,全面提升公路桥梁通行防护能力和长大下坡路段运营安全水平。二是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强化路警联勤联动,严厉地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三是按照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要求,督促各市区落实公路隧道隐患、事故多发点段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督促渭南、宝鸡、汉中市强化G310、S212、G316、G108等危化品车辆通行重点路段日常养护,对临水源地路段设置密封护栏、拦截坝和应急池等设施。

9.水路运输领域:重点加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渡口渡船安全排查,做到渡船100%配齐消防、救生设施设备。严厉打击客渡船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渔船、农用船、货运船(拉沙石)和“三无”船舶从事非法运输、作业等行为,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10.工程建设领域: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深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四、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

1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点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行“清零”行动,推动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2.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要求》,推进陕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两客一危”第三方监控平台的应用力度,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数据信息交换,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1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补偿和监管机制,提升应急装备物资紧急动员能力。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预案演练制度,提高公路中断、隧道火灾、水上搜救、大客流疏运、危险品泄露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14.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夯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将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防管理设施,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六、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15.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春运、两会、“十一”黄金周等重大活动、以及汛期、冬季雨雪冰雾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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