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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417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18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2-21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轨道办,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19〕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月13日省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后半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交发〔2019〕17号)要求,针对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建设、运输、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增加的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要结合实际,对行业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厅质监站于2
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厅,厅将汇总分析后报省安委办。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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