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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索引号: | ZDDBG24418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14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2-05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申请的函》(陕建资函〔2019〕51号)收悉。
经我厅认真审核,陕西铭玮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博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家新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定边县万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重装建设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佰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家延期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陕西海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西通途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家延期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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