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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 宣传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4249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9〕1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 宣传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4-0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省西安汽车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通过在公路、水运、城市公交等领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专项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努力形成文明服务新气象和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二、行动任务

聚焦各种运输方式,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结合“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1.集中开展公益宣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首页“专题”栏目,进入交通运输公益广告专题,下载《文明出行和谐交通》、《绿色文明出行宣传短片系列》和《文明乘车快乐出行》等公益广告,借助“车、船、路、港、站”等交通工具和服务场所的显示屏进行播放。各单位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作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品和警示教育片,通过视频、动漫、张贴画、标语等方式,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

2.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理念,突出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及社会所应承担的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识。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开展好主题志愿活动的同时,专题或联合组织志愿者深入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船、路、港站等人员聚集区域,结合“暖冬行动”、“爱心送考”等主题活动进行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带头倡导,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项目化。

4.协调媒体宣传报道。积极联系协调地方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等媒体资源,集中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组织开展情况,报道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文明交通出行安全规则,批驳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三、行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深刻把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专项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2.细化分工,有序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量化任务,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形成阶段性宣传教育工作成果。

3.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总目标,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有针对性开展特色鲜明、广大职工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文明交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有关工作进展请于每月8日之前向厅文明办反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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