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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4250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9〕11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4-0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两路”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再创交通运输事业新的业绩。同时号召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学习先进典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再立新功。


附件:《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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