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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交通运输行业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5343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8〕138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交通运输行业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2-24

宝鸡、渭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运管局:

12月7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陕政发〔2018〕69号),为落实好、配合好《方案》中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任务,按照12月11日唐少鹏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省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交通运输行业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21日


























陕西交通运输行业危化品道路运输

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8〕69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系统思维、远近结合、依法监管、部门联合、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力推进宝鸡至汉中出陕方向和渭南潼关出陕方向危化品运输重点区域的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运输安全联合监管体制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实现路源联动,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同时,积极引导、大力支持转变运输方式,推进大宗危化品采用铁路、管道运输,缓解公路运输的承载压力,降低事故风险。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以厅分管领导为组长,厅规划处、建设处、路网处、运输处,安监处,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运管局,宝鸡、渭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履职尽责,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危化品运输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实化具体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重点区域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平稳。

三、重点工作

(一)渭南潼关段危化品运输通行安全监管措施

1.畅通高速公路出口。会同省公安厅再次协调河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出豫进陕和出陕进豫都经连霍高速通行,从河南豫灵收费站上、下高速公路,降低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潼关县城人口密集区域的安全风险。(厅安监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

2.加快过境道路建设。督促加快G310潼关县城过境公路建设,作为危化品运输车辆备用绕行线路。新建道路要一并考虑交通安全设施的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渭南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厅建设处督促,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

3.加强路段管养。按照省厅《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加快治理进度,并及时开展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结合实际,在平交道口、视距不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标识,继续完善交安设施。(渭南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厅路网处督促,完成时间:常态)

(二)宝鸡、汉中危化品运输通行安全监管措施

4.建立联控平台。指导、督促宝鸡市政府,按照汉中留坝标准,尽快建立宝鸡、汉中两市联网联控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监控平台。(省运管局、厅运输处督促,完成时间:2019年1月)

5.加快扩容改建工程进度。加快S212两处下穿宝成铁路涵洞扩容改建工程,要把该项目作为安全应急工程优先考虑,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实施,优化和改善通行条件,要强化施工期间现场监管,做好道路保畅工作。(宝鸡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督促,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6.加快路网规划。加快开展G310宝鸡过境段方案研究,为工程尽早开工创造条件,从长远考虑化解危化品车流通行市区的安全风险问题。加快G316武关驿至城固公路规划前期工作研究,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汇报,争取早日纳入国家有关规划,尽早开工建设。(宝鸡、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厅规划处督促,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7.加强路段管养。按照《方案》确定的宝鸡段分道行驶路线(南下车辆(多为实载)通行S212、G316国省道,北返车辆(多为空车)通行G244国道)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加强辖区该路段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完善路面标志标线,保持路况良好。按照省厅《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加快治理进度,并及时开展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结合实际,在平交道口、视距不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宝鸡、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厅路网处督促,完成时间:常态)

8.修建防水环境污染设施。宝鸡、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要尽快制定修建完善实施方案,对S212、G316、G108沿线主要河流、重要水库和水源地等重点路段设置实体密封护栏,并修建导流槽、拦截坝、应急池等防污染设施,防止因危化品泄露造成水环境污染,实施方案要于2019年2月底前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复核后列入相关改造计划,给予相关资金补助。(宝鸡、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公路局、厅规划处、厅路网处督促,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完成80%,2020年5月31日完成100%。)

9.实行分类分道行驶。按照《方案》确定的汉中段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分类分道行驶要求(易燃易爆危化品车辆继续通行G316,易腐蚀和有毒危化品车辆通行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在进入高速公路的道路前方,渐进式的设立提示引导牌进行分类运输的指引,依托收费站设立查验点,配合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危化品车辆查验、劝返。高速公路要设置货车专用道,严禁货车借道通行,充分发挥122路警联勤模式,特殊天气采取分时段通行,并由路警联合引导护送。(宝鸡、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落实,省公路局督促,完成时间:设置引导牌以及货车专用道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其余工作完成时间常态)

(三)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源头监管措施

10.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联合检查管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检查标准,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排查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对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进行深度调查。要强化部门间违法信息抄报,加强源头监管。要对危化品车辆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宝鸡、渭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运管局、厅运输处督促,完成时间:常态)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措施

11.按照各部门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科学应对该路段的突发事件。如遇道路拥堵、恶劣天气等险情,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适时采取监护通行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宝鸡、渭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落实,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督促,完成时间:常态)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赴实地开展调研。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和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密切协同,全力做好当前重点路段危化品车辆通行的安全工作,持之以恒地保持重点路段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平稳和好转。

(二)加强沟通协作。对于《方案》中要求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或参加的各项工作,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对于同一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落实单位要加强领导,督促单位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公路局、省运管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厅路网、运输、规划、建设、科技、治超等业务部门要加强督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信息报送。省政府已经明确每月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宝鸡、渭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要指定具体部门和联系人,及时搜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厅安监处(邮箱:378631864@qq.com),厅安监处汇总分析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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