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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746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720号 |
发布机构: | 厅科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厅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交、竣工验收制度。交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省厅负责组织。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建设任务后的半年内,组织完成项目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交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每年8月底前向省厅申请第二年的竣工验收计划,以便省厅统筹安排竣工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前技术鉴定等工作。
四、竣工验收前技术鉴定工作从基础设施及硬件部署情况、软件功能完成情况、数据交换共享情况、竣工资料完整性等几
方面开展,由陕西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负责完成并向省厅提交报告,相关费用列入省交通监测中心的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每年8月底前进行申报。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计划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向省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交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前技术鉴定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和等保备案证书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六、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应向省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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