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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747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244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05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近期,省安委会印发了《陕西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省厅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和《重大工程任务分工》,现一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职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和《重大工程任务分工》,对涉及的各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认真研究讨论,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对于省厅牵头的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推动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进度安排,主动做好沟通衔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于省厅配合的工作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相互配合,共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将各项任务与《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统筹安排,按照轻重缓急、长短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设施建设,在2018年完成80%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确保2019年完成90%的治理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

各单位要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综合运用定期督导、明察暗访、严格考核等方式,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发现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制度严厉问责,确保圆满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3日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责任部门

任务分工

1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切实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落实各部门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作管理体系。

牵头部门:省交安委办公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省应急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厅质监站

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保险、救援、医疗、清障等行业重要作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责任。开展高速公路隧道综合监控与安全预防、“两客一危”监管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陕西银保监局、省公安厅、省卫健委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2

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素质

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要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列入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各类成人教育计划之中。落实教育、宣传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社会化格局。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参加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厅宣教中心


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 “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壮大法务人员队伍。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厅宣教中心

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全面落实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各项措施,改进驾驶培训教育模式,全面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及日常管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讲座及“互联网+”教育新形式,提升对记满12分驾驶人、营运驾驶人审验教育的教育效果。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建立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大力推进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推动将交通参与者信用等级与保险费率、市场准入、职业准入、贷款消费等行为挂钩。建立交通安全信用公告制度。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陕西银保监局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加强机动车动态安全监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充分利用陕西省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平台数据及联网联控系统,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强化省、市、县三级车辆动态监管责任,落实企业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诚信考核标准及机制,建立维修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建立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省公路局


4

提升道路安全性

强化道路安全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在道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理念,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住建厅、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

全面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价。对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干线公路全面推广交通安全性评价,其他公路在有条件时也可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对运营阶段公路,精准发现其中的高风险路段并进行安全性评价,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置。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

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设置。完善防护设施,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对非法经营道路客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非法从事旅游包车和校车业务、违法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的安全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管理、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和完善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工信厅、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加大对累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依法追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能力。全面推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配置便携式缉查布控系统、警用无人机、移动警务平台、“三秦警务云”系统等科技装备和信息化系统。到2020年,实现省际、市际、县际交警执法站100%关联卡口并开展预警拦截相关工作,加快交警执法站视频监控设备的联网工作。积极争取全国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试点任务,开展集成指挥平台核心版升级、城市交通大脑、大公安涉车数据分析、车辆停放静态管理等项目试点。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

6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与救援急救能力

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指挥联动机制。修订并完善《陕西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省级专项预案演练1次,省级部门预案、市县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至少每3年演练1次,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陕西)储备中心。加大对常发性雾区和团雾多发路段的雾况监测、雾区警示诱导、安全防护等相关装备的投入。到“十三五"末,全省8条国道和28条省道将建成同时具备路网运行监测功能的1类交通量调查站点213个;路网运行监测点60个,气象监测站点157个,同时规划建设1个省级公路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和11个市级公路气象监测预警分中心。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气象局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力建设。强化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安全防护等装备技术应用;加强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机构建设和管理;

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应急救援及消防处置等工作指南;建立“互联网+交通管理”微平台,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快赔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建设。组建专业化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加快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医疗急救服务的联动效率,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优化机动车救援服务体系及服务资源配置。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7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围绕驾驶行为机理与干预、车辆主被动安全技术、新能源车辆安全技术、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技术、道路安全评估及改善、交通事故致因分析及损失测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估等方面开展理论和技术的创新研究。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工信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构建大数据环境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共享机制与应用平台,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交通、车联网、无人驾驶产学研用战略联盟。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参加部门: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数据应用。坚持推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向“以车找人、以人找车、全方位无死角”的智能化方向发展,建立完善交通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数据的大范围应用提供基础。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数据采集应用。推进事故现场采集技术创新,建立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和车辆生产企业等多机构参与的事故成因分析机制,修订完善事故调查发现存在缺陷和漏洞的标准规范。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银保监局、省工信厅、省气象局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


重大工程任务分工

序号

重大工程

责任部门

任务分工

1

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公园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在全省力争建设2处集学习、培训、体验式教育为一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其中西安市应力争建立1处儿童道路交通公园),建成10处市级、5处县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

省委宣传部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厅宣教中心

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加强审验,严把招生院校资质关和生源质量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系统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专业课程体系,突出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强化大型客货车驾驶实践技能训练,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确保人才教育培养质量;加强管理,规范考试程序,强化实习期间管理;鼓励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培养模式,确保学员就业;建立相应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到2020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2

重点车辆安全性提升工程

建设全省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控体系综合应用汽车电子标识、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公路缉查布控系统等。构建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和“黑名单”制度及相应处罚细则,形成“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的闭环管理。在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监测分区域示范平台的基础上,推进建立省级监测平台。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

省科技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水平。运用物联网、智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搭建全省统一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强化外省过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入境到出境的全程动态监管。全面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到2020年,建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基本形成“联网联控、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格局。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科技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3

重点道路设施安全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公路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为基础,遵循“先重后轻、先干后支、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的标准要求,到2020年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和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

规范建设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1.8万公里;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1.5万公里,安全防护工程3万公里,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工程2.4万延米,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的标志标线。重点路段整治,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高风险路段治理。积极推广道路交通安全新技术、新设施、新装置。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

提升高速公路路网监测设施覆盖率。在10条高速公路,间距30公里,建设108个气象监测点,并结合事故多发路段优化监测点布设,继续加强路网及道路沿线气象等监测设施建设维护。到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运行实时监测覆盖率重点路段达到100%。

牵头部门:省气象局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高速公路经营性公司


4

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防控体系构建工程

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划、分级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建立较完备的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通指挥集成指挥平台、交通警察执法站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利用已建成的省、市、县、乡、村道路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整合信息资源,以集成指挥平台为基础,实现接入交通、治安、刑侦、禁毒、反恐等部门共享数据,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卫健、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重点运输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三客两危一隧道”智能监管平台,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实行动态风险管理和重大安全风险动态预警。到2020年,省、市两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全面建成,全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成率达到100%,全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卫健委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5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省市两级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体系,具备支撑公路交通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公路出行的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成省、市两级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到2020年,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及资源共享。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开展高速公路应急抢险演练。全省组建高速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和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建立省级高速公路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并实现行业内互联互通。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部门:省公安厅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6

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与数据共享工程

建设国家级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建设基础健全、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自动驾驶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基地,开展车联网及智能汽车领域在共性技术开发、标准制定、测试示范、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建立有效运行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机动车电子标识区域综合示范应用。推广安装机动车电子标识,试点区域建设路面识读基站,研发区域机动车电子标识信息联网管理系统,实现高速行驶车辆的信息动态采集和信息准确识别,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到2020年,完成1项市级机动车电子标识示范应用。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加强市场监管、税务、卫健、保险、维修等部门及企业在车辆购置税、交强险、医院体检证明等信息的共享及审核查验,增强数据采集的可靠性及准确性。到2020年,完成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并统一利用省公安厅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应用,全面利用“三秦警务云”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建立“三客两危一隧道”智能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对我省和进入我省“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及重点隧道的安全监管,通过整合各部门所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数据,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构建覆盖全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资源的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公安、交通运输、银保监、教育、卫健、气象、市场监管、住建、互联网企业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参加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陕西银保监局、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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