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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748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671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05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9〕7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9〕53号)要求,省厅制定了《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24日



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和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在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活动,强化责任落实,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应急意识,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真开展主题宣讲。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面向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二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研讨、走进企业进行交流等活动,交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三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安全研讨交流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邀请专家对行业或重点企业进行会诊,就如何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交流研讨、出谋划策;交通运输企业要定期对本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强化问题导向,在企业内部开展安全发展大讨论以及“一述两清”、“我为企业提建议”等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安全体验、在线访谈、网上展厅、紧急救助示例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

(四)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省安委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旋律,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形式,巧妙、生动地体现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选送工作,认真配合好活动开展,每个单位不少于2幅(张)。省厅将通过筛选,择优向省安委办报送。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选择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观看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宣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平台播出、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内容的公益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效应。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地铁、车船站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行业特点,制作至少1部公益宣传作品报省厅,省厅统一报省安委办。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省厅2019年专项演练有关安排,6月份将组织地方铁路施工工程专项演练,请省铁路集团积极做好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要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通过应急演练评估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准备。

(七)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活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安排部署,建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立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平安交通”引领下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径,按时向省厅报送2019年度“平安交通”创新案例。三是扎实开展2019年公路水路行业班组、船舶安全生产竞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鼓励全体员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八)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一是开展“媒体记者三秦行”活动。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以及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邀请媒体参与,做好整改落实情况宣传和隐患曝光。三是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宣传“12350”举报电话,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进行“隐患随手拍”,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线索,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贯彻中、省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细化方案,安排部署好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结合行业特点,确保活动成效。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交流汇总,做好图片收集和信息整理,对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及时报送厅安监处,并落实1名联络员,按时做好每周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报送工作,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各单位将本行业、本单位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3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厅安监处,报送总结时请结合实际,认真统计填写《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并连同总结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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