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7497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9〕42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05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
现将《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以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1.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积极推动《陕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立法进程,扎实做好条例草案起草修订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进行立法调研、草案修改,力争年内提交审议。扎实推进《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立法进程,根据省司法厅的进度安排,按时报送草案、积极配合修改,争取立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2.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认真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相关条款修改意见,为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3.按照要求对涉及机构改革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专项清理,按照要求做好法规、规章修订工作。
4.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要求,着眼大局、强化统筹,结合交通系统具体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法治的关系,在系统内形成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善治良序。
5.深入推进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
6.做好省厅电子证照目录梳理及数据汇集工作。
7.继续开展交通运输前两阶段行政许可、审核备案、审核转报、中介服务、服务事项梳理的确认工作和第三阶段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事项梳理工作。
8.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国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编制并对外公布我省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
9.按照交通部要求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0.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骨干轮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1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要求,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督察检查,强化执法事项清单管理,督促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公布执法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部要求,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
1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修订《陕西省交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
14.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交通运输领域各类处罚检查工作。加强处罚、检查事项清单的监督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调整,及时对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
15.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及答辩举证质量,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16.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及运行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为系统内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参考意见和有效支撑。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7.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工作。
18.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各单位要安排3次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
19.充分运用《百姓法治宝典》口袋书及配套APP,线上线下一体有效学法。加强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开展法律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