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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4749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409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厅质监站: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已于3月20日正式印发,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立场,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层级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根据交通运输部门事权,厘清执法权限,构建层次分明的执法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处理好改革与安全稳定的关系。在改革方案没有审批之前、机构没有到位之前,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职责要落实在原单位,做到思想不放松、职责不缺位、工作不断档,确保行业稳定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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