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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两客一危” 车辆动态监管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DDBG247530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266号
发布机构: 厅运输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两客一危” 车辆动态监管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06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省运管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充分运用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以下称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不断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2018年度“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基本情况

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于201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每月对全省738户“两客一危”企业,25,868辆“两客一危”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离线位移、客运车辆0-5时禁行动态


情况进行通报。经过1年的持续通报,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违规报警总数由20.8万次下降到1.9万次,安全隐患减少18.9万次,下降幅度达90.53%。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运用,对“两客一危”车辆安全运营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2018年全省“两客一危”事故起数同比2017年下降41.2%,亡人数下降31.6%,伤人数下降62.5%,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效果

省运管局运用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数据,每月对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综合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地市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警示约谈和严格处罚。2018年约谈地市运管处17家/次,“两客一危”企业456家,停运整顿车辆636辆次,收回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8份,吊销“两客一危”企业许可12家,吊销从业资格证228份,清理辞退违章驾驶员61人,暂停新增业务许可企业62家(客运企业25家,危运企业37家),其中按期完成重点督查企业销号的企业29家。通过严格监管全省违规车辆总数由9,801辆下降到6,099辆,降幅37.77%。客运违规报警数由34,317次降到6,014次,降幅为73.73%,危运违规报警数由174,557次降到13,757次,降幅92.12%。

通过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大数据分析应用,省、市各级道路运管机构提高了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了省市分级督察督办重点企业名单,初步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管理,从源头加强了风险管控,过程防止隐患演变和升级,达到了以省带市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安全监管预期。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通报制度运行一年以来,我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隐患下降明显,但是仍有部分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动态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存在连续排名靠后、列入省级重点督查企业整改销号工作不落实、个别车辆连续违规次数较多等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开展“两客一危”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厅《关于做好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18〕10号)和省运管局《关于做好省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重点督查治理销号工作的通知》(陕交运函〔2018〕202号)要求,严格落实省级重点督查企业销号制度,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从源头遏止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风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厅将进行约谈。

(二)进一步夯实企业动态监管主体责任

春运期间,我省发生危运事故2起,造成6人死亡。调查发现,2起危运事故发生时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均未在线,说明个别企业对车辆动态安全监控工作认识不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对动态监控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不查处等行为要严格按照55号令予以严肃处罚,对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不得安排运输任务。掌握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动态监控地址,建立监管台账并开展明察暗访,对监控职责落实不到位、监控人员不在岗等违规情况重点处罚。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1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不少于1个月;发生2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车辆营运资格,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不少于1个月。

(三)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当前我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理念要从“随机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原有派员实地检查的管理方式难以满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人民对交通运输安全的殷切期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加强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数据应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技术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形成实地检查和网上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研究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各类数据,找准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避免发现问题“以偏盖全”、解决问题“以点带面”,真实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指导性。

今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和我省交通行业大发展的关键年。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认真研究和分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确保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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