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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47535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510号
发布机构: 厅运输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0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第二季度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以及“五一”小长假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现就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特别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北京世园会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针对性。要坚持关口前移、预警预防在先,加强信息线索搜集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环节,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严防严守,坚决防止道路运输行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行业稳定事件,确保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正视存在问题,找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着力点。

从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开展的阶段性情况来看,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仍然存在以下几点共性问题:

(一)基层管理部门重部署轻落实。普遍存在积极应对检查,消极应对落实的现象,对行动落实情况掌握不足。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没能做到举一反三,吃一堑长一智。部分地区宣传引导力度不够,企业存在“观望”现象。

(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不严。部分基层人员执行力不足,监督执法不严,未能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有效开展监督执法工作。部分管辖企业长期存在违章行为。个别执法部门缺乏责任意识,工作人员擅自离岗。面临行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人员存在思想松懈、工作不积极的情况。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自查以应付为主、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严不实;隐患整改流于表面,实际措施与整改要求不匹配,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管理闭环,安全培训走形式、走过场,培训记录弄虚作假;个别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应知应会的安全要求不了解。

(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部分从业人员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技能较差,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甚至置若罔闻;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部分客车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等习惯性违章、常识性误操作较为普遍;很多客车驾驶员存在行驶途中记账、抽烟、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比较突出。

(五)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不足。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装备配备欠缺,检查保养不到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缺少与主管部门、社会应急资源的衔接,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演多练少等问题。

以上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也是制约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以上问题作为下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一)履行职责,做好重点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随着交通运输新产业、新业态的涌现,新型和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依然较高。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查严管严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专门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和隐患,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

2、坚持严管重罚。综合执法改革期间更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率,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3、严格责任落实。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让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重心”下移,切实打通安全管理各个环节;要继续加强安全监管考核评价,促使各级管理部门真正重视安全生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效;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不履职和假作为的部门及人员严肃问责,提升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

4、防范化解风险。要切实抓好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危险品运输等重点方面的重大风险管控;制定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常态化。

5、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并落实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警示行业;要积极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开展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控的内生机制;要依法取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突出、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导、鼓励有条件地区尝试开展小散弱运输企业并购,优化行业运力结构,提升企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二)持之以恒,切实抓好两个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陕交函〔2019〕54号)要求认真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专项整治、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两个专项行动。认真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和“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等标准,在做好相关标准宣贯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安装应用。要指导运输企业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安全防护装置与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严把产品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以次充好的设备装车。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用好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违法违规数据的分析应用,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明确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发挥好智能视频监控设备的作用。

2、抓好培训考核。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营运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工作,按照省厅相关规定要求,11月底前完成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考核未通过的应当重新组织企业开展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营运驾驶员和车主的安全意识。

3、抓好跟踪指导。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跟踪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严格监管,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道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点,严格执法、有效实施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整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创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境的关键。

1、开展联合执法。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在同级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履行道路运输“属地管理”职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在交通、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客运、普通货运车辆违法运输危险品等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提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能力。

2、强化日常监管。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重点路段和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黑车非法经营”、客运车辆违规沿途揽客、未履行乘客实名制登记、客货运车辆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严肃处罚,保持对“黑车”打击惩处的高压态势。

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检查力度,重点围绕交通运输执法的五个严禁(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或乱收费)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在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依法依规、规范执法。

(四)全力以赴,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北京世园会开幕在即,“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我省又将迎来人民群众出行小高峰,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1、切实做好安检查控。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客运站于4月20日至10月7日期间,严格落实进京客运班车实名制管理、源头安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途中查验和落地安检,确保所有乘客人票证相符、行李物品安检合格进站乘车;禁止在无法落实源头安检和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停靠站点配客。要督促零担货运企业对进京零担货物严格实行托运人实名制,对托运货物进行安检或开箱验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要加强城市公交、地铁安保工作,强化公交枢纽站、地铁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检防护,避免三品上车和个人极端事件。要督促汽车租赁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坚决杜绝租赁车辆冲撞人群等暴恐事件发生。

2、从严开展业务审核。要严格审核高峰论坛期间进入或者途径北京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危险品运输业务,对相关车辆、驾驶员、路线进行备案管理,确保相关企业、车辆及人员资质资格齐全有效,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有效管控。从严审核4月20日至30日期间进京的旅游包车业务申请,原则上停止发放4月25日至28日进京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严防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旅游包车擅自进京。确有需要开展进京旅游包车业务的,相关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安排进京旅游包车到客运站实施源头安检。

3、切实维护行业稳定。要格外关注出租汽车、道路货运等行业运行状态,提前跟踪不稳定情况,尽早预判不稳定苗头,加强核查和分析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各方利益诉求,引导相关方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稳控。

4、加强部门联勤联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生产的影响。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指导项目施工、清障施救等单位完善联勤联动方案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处置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五一小长假期间的道路畅通。

5、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要加强路网监测与运行分析,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检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响应、有效处置。

6、加强应急值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园会开幕式期间、以及五一小长假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进展情况要边核边报,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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