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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0368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9〕102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9-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陕西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及《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陕发〔2019〕8号)的要求,经党组会审定,现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郝娟子 联系电话:029—88869136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26日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陕西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及《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陕发〔2019〕8号)的要求,现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就平安陕西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产业,推进交通运输平安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有效提升平安交通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三个交通”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抓手;是切实肩负起维护行业平安稳定的政治责任,更好服务保障全省追赶超越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全省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助力实施“五新”战略,加快“三个交通”建设,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平安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行业总体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

3.工作目标。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纳入行业发展全局,促进行业更高水平发展,维护行业大局稳定,筑牢行业发展基础。通过持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责任明晰落实,平安交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平安交通发展体系初步构建,行业整体平安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强化防风险保稳定,促进行业更高水平发展

4.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入脑。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营造新时代陕西交通奋进担当正面形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典型选树,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加强交通热点焦点问题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处置等工作,打造陕西交通风清气正的舆论空间。(厅人事处牵头,厅办公室、厅机关党委、厅宣教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厅直各单位落实)

5.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努力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妥善处理好需求与供给、规模与速度的关系,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积极防范行业债务风险,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厅财审处牵头,厅规划处、厅建设处、厅公路处(省治超办)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通投资集团等厅直单位落实)

6.确保我省铁路、民航、邮政各行业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交通运输安全底线,健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配合铁路监管部门,健全完善铁路安全风险防范制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助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和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民航安全平稳。认真落实全省寄递渠道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支持省邮政管理局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推进安检机联网试点,坚决防范行业不稳定风险。(厅铁航邮处牵头,厅安监处(厅应急办)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落实。)

7.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贯彻《网络安全法》,落实省厅印发的《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测与威胁发现能力,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纠,保障交通运输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运行安全、重要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厅科技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厅直各单位落实)

8.有效防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进一步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机关按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依法公开决策草案,采取专家论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把风险是否可控作为决策的重要标准;严格把关,对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进行认真审查;决策后进行跟踪,根据决策依据的变化对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厅综合执法局(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四、加强和创新综合治理,维护行业大局稳定

9.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执行秦岭范围产业准入制度,交通工程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道路管控相关工作。坚持铁腕治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并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层层压实环保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船舶污染治理力度,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交通穿越污染防治工作。(厅综合执法局(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10.狠抓质量安全助力脱贫攻坚。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加强交通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质量监管,抓好设计、施工质量,抓好关键施工环节和施工工艺,提升建设品质。加大交通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质量抽检力度。认真落实分片包抓督导工作机制,狠抓交通脱贫攻坚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助力交通脱贫攻坚。(厅公路处(省治超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落实)

11.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交通运输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制、接访制,推进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办理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重点时段、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关注群体信访风险管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诉访分离、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控增量,减存量,提升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1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工作目标和行业实际,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强对行业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有效治理,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监管措施,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的管控,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建立交通运输领域“打、防、管、控”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行业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厅安监处(厅应急办)牵头,厅建设处、厅公路处(省治超办)、厅运输处、厅港航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13.扎实做好反恐防范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反恐防范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行业反恐防范隐患排查,强化运营企业反恐防范工作措施,落实行业反恐防范制度要求。夯实行业反恐防范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反恐防范培训演练,提升全行业反恐防范应急处突能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行业反恐防范意识,形成更加有利的反恐氛围。(厅安监处(厅应急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五、聚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筑牢行业发展基础

14.持续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不断规范重点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积极推广品质工程示范创建优秀技术成果,建成一批“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厅建设处牵头,厅安监处(厅应急办)、厅公路处(省治超办),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和PPP项目公司落实)

15.持续提升公路运营管理水平。狠抓公路日常养护,加大及时性、季节性养护力度,及时发现、处治公路安全隐患。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健全养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扎实开展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全省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治理、全省公路隧道提质升级专项行动等活动,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渡改桥等项目,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和调度,加强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确保公路畅通。强化科技信息化治超手段,严厉打击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厅公路处(省治超办)牵头,厅规划处、厅安监处(厅应急办)、厅科技处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落实)

16.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指导。持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加快推进全省“两客一危”车载集成终端换装工作,做好陕西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信息化、新技术、新设备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应用,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惩处力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使我省道路运输安全持续稳中向好。(厅运输处牵头,厅安监处(厅应急办)、厅科技处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和省道路运输中心落实)

17.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运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港航基础设施,补齐渡口码头安全设施短板,增强水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水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实施“船舶技术质量提升工程”和“船员安全技能提升工程”,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源头管理关。强化航道日常养护维护,开展水运生产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水运安全隐患。加强基层海事安全监管装备和水上应急搜救装备及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市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海事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通过系统治理和综合施策,不断提升水运生产安全水平,保障水上安全持续稳定。(厅港航处牵头,厅人事处、厅综合执法局(厅法规处)、厅规划处、厅安监处(厅应急办)、厅科技处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和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落实)

18.有效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监督水平。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为契机,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扎实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厅安监处(厅应急办)牵头,厅建设处、厅公路处(省治超办)、厅运输处、厅港航处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19.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应对能力。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健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动体系、视频会商联动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事件分析研判、路网运行监测,完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联动、处置评估。不断完善联动机制,确保各类预案有效衔接,加大应急队伍建设力度,做好应急物资和运力保障,加强演练,切实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厅安监处(应急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落实)

六、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20.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主要厅领导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定期研究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工作制度。

21.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重大问题,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22.完善督导考评。充分发挥督导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平安鼎”评选,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考核结果与行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衔接起来,共同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3.营造良好氛围。统筹运用各类平台主动设置宣传议题,广泛宣传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积极调动各方力量,调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工作的热情,形成平安交通建设人人参与、平安交通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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